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监管动态 天津出台《服务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办法》

天津出台《服务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办法》

发布日期: 2012.08.11

导读:日前,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办法》规定,凡在天津经营场地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服务型企业从业人员,将全部被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天津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日前公布。这一办法将有效解决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伤待遇难题。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后,凡在天津经营场地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超市、饭店、洗浴、美容美发、娱乐、维修等企业的从业人员,将全部被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据了解,为在服务业职工流动性大的情况下保障参保用人单位权益,天津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采取“定员”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即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一年内月平均雇工人数申报参保人数,但不得低于最低参保人数。

参保人员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将统一按照职工发生工伤时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发,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计算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补齐。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中国人寿财险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查看详情 ¥16.00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