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晋中市在全省率先开办政策性设施蔬菜保险试点
发布日期: 2012.08.07
导读:近来,随着“菜贵伤民、菜贱伤农”呼声的高涨,晋中市在全省率先开办政策性设施蔬菜保险试点,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了自然灾害对蔬菜的影响。
“上了保险,以后种菜就不怕自然灾害了,感谢政府的惠民政策!”7月中旬,菜农们在接受采访时高兴地说。从6月中旬开始,晋中市在全省率先开办政策性设施蔬菜保险试点。榆次区、太谷县、祁县的菜农种植蔬菜大棚,只需交四成保险费,剩下的部分由市县(区)两级财政负担。
此项惠农政策,首先在由政府和保险业合作开办的政策性设施蔬菜保险试点实施,试点设在榆次区、太谷县、祁县3个蔬菜种植规模较大的县(区)。按照试点方案,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给予参保农户保费补贴,即财政、农户按6∶4的比例分摊保费,其中,市和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30%,农民承担40%。目前,试点地区每亩标准日光温室参保的保费为500元,农户按比例出200元,就可获得1万元的风险保障。如遇到火灾、暴风、暴雨、冰雹、雪灾、冰凌等灾害,造成日光温室设施损毁,保险公司将及时赔付。
设施蔬菜保险试点由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承办。在两县一区试点内,日光温室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2.93万亩,占全市蔬菜种植总面积的78.79%。按25%的参保率计算,人保财险2012年将提供3.23亿元的风险保障,晋中市县两级财政预计投入保费补贴资金9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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