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责任保险在重庆实施
发布日期: 2012.04.06
导读:在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不但标志着我们国家对于环保的重视,同时也为企业很好的分担了了风险,该险种会对相关企业的的环境保护相关的程序进行指导,以更好的帮助企业做好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6月3日,中国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代表重庆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保体,与重庆川仪显示仪表有限公司、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第一号保单和第二号保单,并与4家企业签订了投保意向协议。第一号和第二号保单的签订,标志着重庆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由准备阶段转为具体实施阶段。
重庆市位于长江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全国5个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城市之一。根据规定,企业每年只需花费2.6万余元,因突然意外事故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或泄露,造成承保区域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情况,都可纳入保险范围。此次签订的第一号和第二号保单年度累计赔偿额度均为100万元,其中,仅环境污染责任造成的清污费用一项,赔偿额度就高达50万元。若遇超大型企业投保,保额可上升至4000万元,仅环境清污费用一项,赔偿额度就可达400万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担心的环境风险问题。
据介绍,从2008年4月重庆市正式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以来,在重庆保监局和重庆市环保局的共同推动下,组建了由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安诚保险和华泰保险4家公司组成的重庆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保体。重庆市是全国惟一一个采取共保体模式承保的试点城市。共同体不但能有效分散风险,还可以集中保险业优势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帮助参保企业提高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担的能力。共保体还将聘请环保专家,定期对投保企业环境事故的预防等进行指导,并帮助企业消除风险隐患。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除了能够保障企业和受害人双方的利益外,也相当于把保险公司吸纳成了一种新的环境保护‘监管力量’,提高市场的环境管理水平。”重庆保监局副局长刘梅和重庆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温汝俊强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利于企业恢复生产,有利于受害人及时得到补偿,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是保险业和环保业对重庆作出的新贡献。
下一阶段,重庆将在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重金属污染等环境污染风险较高的行业中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部门将在技术鉴定工作、优惠政策上建立新的机制,并与保险共保体进行配合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力争在保险公司的支持下做好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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