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5.11.06
导读:2015年9月17日,中国保监会以保监发〔2015〕91号印发《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该《意见》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本文带你了解该意见中的核心内容。
9月24日讯:为促进保险中介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其中,《意见》提出,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型保险中介机构,发展 一大批小微型、社区化、门店化经营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形成一个自主创业、自我负责、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的独立个人代理人群体。
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是此次《意见》新推出的改革主张。《意见》支持保险公司和保监局先行先试,探索鼓励现有优秀个人代理人自主创业、独立发展。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改革现行个人代理人模式,缩减管理团队层级,完善以业务品质为导向的佣金制度和考核机制。
“独 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是营销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补充,相对传统营销制度,它的优点是层级非常少,可以直接对接保险公司,避免了过去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另一方 面,独立个人代理人也能给优秀的个人代理人提供一个更有利于个人事业发展的模式。”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副主任赵巍表示。
此外,为响应行业呼声和市场主体的意愿,保监会正大力推动成立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当前,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数量众多,从业人员规模庞大,要实现科学有效监管,迫切需要行业自律。而行业协会在自律维权、开展教育培训、构建共享平台方面更具条件和优势。”赵巍称。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2500多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1万多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500多万人。“我们正以保险中介交易为主线建设开放式资源平台,准备在今年底将日常行政许可的报送和审批都通过平台来运行。”赵巍说。
扩展阅读:《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中的主要任务包括着力完善准入退出管理,建立多层次服务体系;着力鼓励推动变革创新,提升中介服务能力;着力强化自我管控,促进行业提质升级;着力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着力加强组织建设,注重行业自律作用;着力加强信息披露,发挥社会监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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