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兰州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可参与医疗保险
发布日期: 2015.07.25
导读:记者6月19日从兰州市人社局和城关区医保局获悉,7月1日,兰州城关区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开始办理。
7月1日,兰州城关区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开始办理,兰州市其他县区的办理工作也将陆续开始。
记者6月19日从兰州市人社局和城关区医保局获悉,往年已参保或符合条件的新参保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簿、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前往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办理相关手续,此次,兰州市的办理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但出生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新生儿,逾期后可随时携带参保材料及社区介绍信到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无业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等人群。其中,非从业居民、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大中专院校学生在社区参保按非从业居民标准缴费);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缴纳40元;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每人每年缴费60元;享受一、二类低保人员个人不缴费;享受三、四类低保人员个人每人每年缴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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