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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正式实施 灵活就业人员获新保障
发布日期: 2015.10.23
导读:宜昌市做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改革,新的政策已经实施,参保人员将有新的福利,按照老的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选择低缴费比例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改变。同时,如果要把高比例更改为低比例,参保人员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这将给整个社保规范做出新的变革,也将对整个社会带来发展。
随着7月1日宜昌市新医疗保险政策正式启动实施,城区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医保缴费比例不再受限,参保人员在不同缴费时段可自主选择10%或5.5%的比例缴费。
据市社保征稽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有10%和5.5%两个缴费比例。按照老的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选择低缴费比例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改变。同时,如果要把高比例更改为低比例,参保人员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但新的医保政策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修改,参保人员可以在不同缴费时段在10%和5.5%中自主选择一个比例缴费,而且可在就近农行办理。
另悉,按10%缴费的参保人员,既可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也可按缴费人的年龄按月划分医保个人账户。按5.5%缴费的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但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医保缴费年限要求的,退休后以退休费为基数,按月划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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