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工具 意外保险 交通意外事故险的除外责任有哪些

交通意外事故险的除外责任有哪些

发布日期: 2014.08.19

导读:问:人身意外伤害险的除外责任是什么? 答:公司不同、产品不同、免责条款也就不同,没有统一的规定,最好明确是哪家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大家会全力解答!
问:交通事故和意外保险问题 答:意外事故保险和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互不相关,是两回事。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理赔之后,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还应当理赔,两者并不冲突。

  交通事故意外险,就是指以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除外责任又称责任免除,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投保人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哪些是除外责任,自己保的险种都包括对哪些事故的赔偿。只有这样,才不会在发生事故之后,还搞不清楚到底能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需要经常在外奔波,出差的人群是非常有必要购买交通意外事故保险的,有了一份这样的保险就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增添了一份安心一份保障,同时也是为未来的风险做了规避和规划。在购买交通意外事故险的之前,就一定要弄清楚这类保险有哪些除外责任,以免出险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伤残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6) 被保险人违反有关管理部门安全驾驶或者承运部门安全乘坐相关规定;

  (7) 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外被伤害。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现金价值。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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