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刹车摔伤乘客保险公司被判赔钱
来源: 帮考网综合报道 | 发布日期: 2011.05.09
导读:因石受伤后住进医院,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1.4万余元,易泰公司随后支付了这笔钱。此前,方某驾驶的这辆车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称华安保险)投了保。赔偿后,易泰公司向华安保险索赔。然而,保险公司在今年3月2日发出书面通知:拒绝赔偿。理由...
客车驾驶员一脚刹车踩下去,车内乘客被摔伤。当车方赔付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车方无责为由拒绝赔偿,为此被告上法庭。昨日,永川区法院的法官称,该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8000元给车方。
永川区法院称,去年9月7 日8时30分,重庆易泰实业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易泰公司)的驾驶员方某,接受公司安排后,驾车从永隆场镇开往永川城区。客车行驶途中,方某踩了一脚刹车。谁知,就是这一脚刹车的惯性作用,使乘客石某摔伤。
事后,交警对这起车内摔伤乘客的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结果是“驾驶员和乘客双方都没有责任,此次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赔偿由双方自行协商”。因石受伤后住进医院,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1.4万余元,易泰公司随后支付了这笔钱。
此前,方某驾驶的这辆车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称华安保险)投了保。赔偿后,易泰公司向华安保险索赔。
然而,保险公司在今年3月2日发出书面通知:拒绝赔偿。理由是,事故车辆在行驶途中措施不当,致使乘客在车内受伤,既然事故车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就不应该赔。
对于双方争议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在意外事故中赔偿车方损失”这个焦点问题,法院这样认为:易泰公司和华安保险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由于合 同中关于“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和“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的免责条款中,都没有应予免责的事由出现。而合同却约定了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并由车方 承担经济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计算赔偿。为此,保险公司应在1万元内进行赔偿。
考虑到其他条款约定的免赔率20%,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8000元。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4
- 50万保额,实习生、短期工,含意外医疗、补贴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61.00 起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16.00 起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
-
中国人寿意外保险短期计划2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君龙人寿超级玛丽12号重疾险
同种重疾二次赔,覆盖185种疾病,创新肺癌关爱金 -
华贵大麦甜蜜家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4倍基本保额,夫妻共保,一张保单双重守护 -
长相安长期医疗险(20年保证续保)—个人版
保证续保20年,含重疾住院津贴,可选少儿门急诊保障 -
e享护-医享无忧百万医疗险(20年期)-个人版
20年保证续保,不限社保范围,可选院外特药责任 -
小蜜蜂5号综合意外险尊享版
100万意外保障,不限社保0免赔,住院津贴最高150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