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小蜜蜂2号超越版意外险至尊版
小蜜蜂2号超越版意外险至尊版
  • 5月31日下架
  • 不限社保0免赔
  • 100万意外
鼎和保险
备案名称
小蜜蜂2号超越版意外险至尊版
承保年龄
18周岁-60周岁
保险期间
1年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4756
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意外伤害10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原因身故或伤残:
(1)身故,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飞机乘客意外伤害50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按飞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飞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3)“飞机乘客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轨道车辆乘客意外伤害5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交通车辆(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等),在车厢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按轨道车辆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轨道车辆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3)“轨道车辆乘客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轮船乘客意外伤害5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轮船,自踏上轮船甲板时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时止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按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3)“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3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驾驶或乘坐非经营客货运业务的汽车,在车厢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按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3)“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3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持有效客票或根据有效订单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汽车(含网约车),在车厢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按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3)“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双倍给付3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遭受合同范围内的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事故及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除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后,再按照同等金额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金。

猝死5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猝死,按保险单载明的猝死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1)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
(2)猝死责任等待期10日。

预防接种意外身故/伤残3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经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并在接种后48小时内就诊并确诊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包括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不良反应或偶合症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身故或伤残:
(1)身故,按预防接种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预防接种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意外医疗1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主险合同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诊疗所在地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及超出本附加合同诊疗地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免赔额0元,如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1)赔付比例:如经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政府主办补充医疗结算的,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已补偿金额后,按100%比例给付保险金;如未经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结算的,按80%比例给付保险金;
(2)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不含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公费医疗、任何商业医疗保险)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
(3)如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给付保险金期限自动延长,住院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止,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5日止。

意外住院津贴150元/日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主险合同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对每次住院合理的实际住院天数,每日按约定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1)每次事故免赔日数3日,单次事故累计给付以90日为限,全年累计以180日为限;
(2)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治疗的,前次出院和后次入院间隔日期未达90日(含90日),则视为同一次住院。

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责任2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经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并在接种后48小时内就诊且被确诊为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院或接种疫苗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自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实际支出的,符合诊疗地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已补偿金额后,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责任2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经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疫苗,并在接种后48小时内就诊且被确诊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院或接种疫苗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自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实际支出的,符合诊疗地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政府主办补充医疗已补偿金额后,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
(1)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2)本产品不承保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是指距坠落高度基准面(地面、平台等)2米或2米以上的作业。
【保额说明】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计划)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退保说明】次日生效的保单不支持投保当日23点后申请退保。
【适用人群】
(1)被保险人(不含残疾人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2)被保险人职业分类须为1-3类,出险时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或所处工作状态对应的职业类别超出前述范围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
【投被保险人关系】本产品支持为本人、父母、配偶及子女投保。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医院说明】
(1)“意外医疗”与“意外住院津贴”责任: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不承保在下列地区医院发生的治疗费用,并且不予给付在下列地区医院住院的住院津贴:北京市平谷区、北京市密云区、河北省沧州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省唐山市、河北省廊坊市、河北省承德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山东省禹城市、河南省(郑州市除外)、山东省日照市、天津市静海区、吉林省四平市、山东省莱州市、山东省滨州市、山东省夏津县、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青岛市。;
(2)“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责任”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责任”责任: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门诊、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机构)或接种疫苗的医疗卫生机构。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T+3日零时(T为投保成功日)。如:9月20日投保成功,生效时间为9月23日零时。
【法定节假日说明】本产品承保的“法定节假日意外伤害双倍给付”责任仅针对自(驾)乘汽车意外伤害及营运客车(含网约车)乘客意外伤害责任。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上述节日对应的放假调休日期,如有调整的,依照最新规定执行。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这款产品发票如何获取呢?

您好!投保成功后,保险公司会自动开具电子发票发送到投保时填写的邮箱。开具时效为5-7个工作日。

“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责任”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责任”,是否只报销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

您好!“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责任”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医疗责任”仅保障社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该产品对投保人有要求么?

您好!投保人需满18周岁,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支持配偶、子女、父母关系)。

这款产品的等待期是多久?

您好!本产品“猝死”保障项目的等待期为10日,其他保障项目无等待期。

请问这款产品是否有健康问卷?

您好!本产品没有健康问卷,但是不承保残疾人,并且被保险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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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393)报案。

 

STEP2:提交材料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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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微信搜索公众号“鼎和保险”,并通过实名验证。


STEP2:点击“我”→”个人中心“→“我的保单”→“保单变更”。


STEP3:点击需要保全的项目进行保全变更。


STEP4:新一站会进行协助,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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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登录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发票将于投保成功后,5-7日内(休息日顺延)发送至投保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