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优享人生个人中端医疗保险(互联网版)计划一
优享人生个人中端医疗保险(互联网版)计划一
  • 可选门诊保障
  • 部分私立医院享直付
京东安联财险
备案名称
优享人生个人中端医疗保险(互联网版)计划一
承保年龄
出生满30天-70周岁
保险期间
1年
最长等待期
90天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销量
5850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住院及日间治疗费用保险金3万元免赔,40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届满后初次出现症状或体征且确诊罹患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经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或日间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医学必需且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下列医疗费用,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扣除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给付日数限制、赔偿限额内给付住院及日间治疗费用保险金(重大疾病导致的住院及日间治疗费用保险金0免赔)

(1)赔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并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赔付比例:100%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赔付比例:60%
若因就诊医疗机构不支持医保结算导致被保险人无法使用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或结算的,赔付比例为100%
若被保险人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赔付比例:100%

(2)本产品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3)费用给付限制说明:

1. 床位费: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住院床位费标准为限标准单人病房,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住院床位费,限额2500元/天

2.陪床费:指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因被保险人的近亲属(限一人)在医院陪护而产生的加床费用,陪床费日限额800元

3.重大疾病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初次出现症状或体征且经专科医生诊断,初次确诊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第6天起赔付300元/天,最长不超过30天

4.住院护工费: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住院护工服务而产生的住院护工费用,按300元/天给付,最长不超过15天

(4)“住院及日间治疗费用保险金”、“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医疗运送和异地就医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特许医疗保险金”责任共享400万元保额。

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3万元免赔,40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届满后初次出现症状或体征且确诊罹患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经诊断必须接受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医学必需且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下列医疗费用,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扣除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给付日数限制、赔偿限额内给付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重大疾病导致的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0免赔)

(1)赔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并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赔付比例:100%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赔付比例:60%
若因就诊医疗机构不支持医保结算导致被保险人无法使用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或结算的,赔付比例为100%
若被保险人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赔付比例:100%

(2)本产品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3)“住院及日间治疗费用保险金”、“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医疗运送和异地就医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特许医疗保险金”责任共享400万元保额。

医疗运送和异地就医保险金40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届满后罹患疾病,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医学必需且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下列医疗运送和异地就医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扣除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给付日数限制、赔偿限额内给付医疗运送和异地就医保险金
(1)救护车费:
指在本保险合同保障地域内,在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由于被保险人发生紧急情况,出于医学必需以专业地面救护车将其运至就近医疗机构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一位陪同人员的费用(重大疾病导致的救护车费0免赔)

(2)重大疾病异地就医交通、住宿费:
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届满后初次出现症状或体征且经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由于当地医疗条件限制的原因,需要在中国大陆境内跨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住院治疗,经被保险人申请由转出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并经保险公司授权的医疗服务供应商授权同意后,对被保险人及其一位陪同人员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因异地就诊产生的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费(公共交通限飞机及火车,且飞机限经济舱及以下,火车限软卧或高铁动车一等座及以下)、酒店住宿费,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在给付限额内给付重大疾病异地就诊交通、住宿费保险金。其中重大疾病异地就诊交通、住宿费限额1万元。

(3)“住院及日间治疗费用保险金”、“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医疗运送和异地就医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特许医疗保险金”责任共享400万元保额。

未成年人先天性疾病医疗保险金3万元免赔,1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届满后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首次确诊先天性疾病,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或门诊手术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医学必需且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扣除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在赔偿限额内给付未成年人先天性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导致的未成年人先天性疾病医疗保险金0免赔)

(1)赔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并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赔付比例:100%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赔付比例:60%
若因就诊医疗机构不支持医保结算导致被保险人无法使用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或结算的,赔付比例为100%
若被保险人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赔付比例:100%

(2)本产品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恶性肿瘤(重度)特许医疗保险金40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届满后初次出现症状或体征且经专科医生诊断,初次确诊本保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医学必需且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下列费用,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扣除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给付日数限制、赔偿限额内给付恶性肿瘤(重度)特许医疗保险金

(1)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费:被保险人经保险人指定或认可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诊断,初次确诊本保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且经专科医生诊断必须使用临床急需进口药品治疗而发生的实际药品费用,包含:大湾区、天津自贸区、海南博鳌肿瘤特药;

(2)恶性肿瘤(重度)精准治疗检测费:被保险人经保险人指定或认可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诊断,初次确诊本保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为治疗该恶性肿瘤而发生的恶性肿瘤基因检测费、恶性肿瘤类器官药敏检测费。其中恶性肿瘤基因检测限额3万元肿瘤类器官药敏检测限肿瘤二线或三线治疗,限一次,限食管癌、胃癌、肠癌、肝癌、肺癌、肾癌、乳腺癌、胆管癌。

(3)“住院及日间治疗费用保险金”、“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医疗运送和异地就医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特许医疗保险金”责任共享400万元保额。

可选保障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不投保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天届满后确诊罹患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门急诊治疗(不包括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治疗),对于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医学必需且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下列医疗费用,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扣除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给付日数限制、赔偿限额内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导致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0免赔):

(1)赔付比例:

被保险人前6次就诊,赔付比例100%,第7次起赔付比例60%;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前6次就诊,赔付比例:60%,第7次起赔付比例36%。

(2)费用给付限制:

挂号费、诊疗费、处方药品费及检查检验费(不含大型检查日限额600元;理疗费和中医治疗(含中草药)、针灸疗法、顺势治疗累计给付不超过3000元

特定重大疾病海外医疗不投保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天届满后初次出现症状或体征且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疾病,经保险公司授权的医疗服务提供商安排提供的第二诊疗意见服务后,确定初次确诊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需要接受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治疗的,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由保险人或授权服务提供商安排在中国境外的指定医疗机构接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提供的医学必需的医疗服务,对于被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需被保险人个人支付的、必须且合理的下列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在扣除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依据约定的赔付比例,在各项费用的赔偿限额内给付特定重大疾病海外医疗保险金,各项费用的免赔额、赔付比例、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须知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保额说明】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包含一个或多个保险计划)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如实告知】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提交健康问卷,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提交健康问卷,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适用人群】
(1)本产品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含)-70周岁(含)
(2)凡初次投保时年龄不超过21周岁(含21周岁)(若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年龄应不超过26周岁(含26周岁))、未婚、经济上完全依赖主被保险人的主被保险人子女,经保险公司同意,亦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3)职业分类须为1-4类,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您可联系京东安联客服热线950610,随时咨询被保险人自身的职业类别,未如实告知职业的,保险公司有权据此解除保险合同且对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外籍人士】本产品支持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投保,但被保险人应满足日常居住地在中国大陆境内,即最近一年内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工作或居住满183天。
【医院要求】
(1)保险公司指定私立医疗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不含特需部和国际部),重大疾病治疗拓展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特需部、国际部;
(3)除外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房)、护理机构、修养、戒酒、解毒中心;
(4)指定私立医疗机构会根据合作有增减,具体详见《服务手册》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免赔额说明】“住院及日间治疗费用保险金”、“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医疗运送和异地就医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特许医疗保险金”、“未成年人先天性疾病医疗保险金 ”和“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如选)共享免赔额。
【等待期】本产品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住院及日间治疗责任、视同住院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未成年人先天性疾病医疗及恶性肿瘤(重度)特许医疗费用等待期为30天;意外伤害住院无等待期;如选择特定重大疾病海外医疗保险金,等待期为90天。
【续保说明】本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需要重新向保险人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特别说明】为提供保险服务的需要,本人授权:贵司可通过知悉本人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信息等);贵司及与其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均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合理、必要的使用,用于保单及其服务相关用途。为确保信息安全,贵司及其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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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理赔报案

方法一:登录http://www.xyz.cn/u/onlinereport.do?xcase=unLoginReportClaims,提交申请。

方法二:登录“新一站保险网”App,“新一站保险网”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

方法三:拨打新一站客服热线:400-667-5599,提交申请。

 

STEP2:提交材料

在新一站理赔专家指引下并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交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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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联系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新一站会通过邮件给您发送保全申请书,并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填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新一站。


STEP4: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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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若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完成前出险了,您可以正常申请理赔。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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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登录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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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保险公司可能会额外收取退保手续费,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在投保过程中勾选需要发票。发票将于投保成功后,15日内(休息日顺延)提供,可在会员中心-订单详情页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