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金满意足3号增额终身寿险(已下架)
金满意足3号增额终身寿险(已下架)
  • 保额递增
  • 支持加减保
  • 可选第二被保人
弘康人寿
备案名称
弘康弘运久久终身寿险(2023 版)
承保年龄
30天-60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犹豫期
15天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专属顾问
销量
3654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单约定

一、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为一人,保险公司按照以下方式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或全残,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注1];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注1];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年度有效保额[注2]。

二、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两人均全残或一人身故一人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照以下方式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若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向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若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或全残,或者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向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注1];
(2)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者向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注1];
(2)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年度有效保额[注2]。
(三)若两名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或同时全残,或者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的,保险公司将按照本条二(一)、(二)分别计算两名被保险人各自对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按照计算后两者的较大者分别向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50%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四)若仅有其中一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只给付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注1:“给付系数”的取值如下: (注: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到达年龄 给付系数
18至40周岁 160%
41至60周岁 140%
61周岁(含)以上 120%

2:年度有效保额

本合同第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以后各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为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的1.035倍

投保须知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生效时间】本合同成立、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次日零时起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职业分类须为1-6类。
【有效保额】本合同第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以后各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为上一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的1.035倍。
【犹豫期说明】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含第15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条款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保费说明】最低1000元起投,超过最低保险费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
【最大免体检保费限制说明】
投保年龄
最高累计保费(万元)
出生满30天-17周岁
无限制
18周岁-40周岁
1000
41周岁-50周岁
800
51周岁-55周岁 600
55周岁-60周岁 500
【投被保人关系】本产品投保人除了可以为自己投保以外,还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投保。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江苏地区销售并承保(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投保时是一个被保险人,保单生效后可以支持增加被保险人吗?

您好!保险合同生效后,不接受变更被保险人的申请。

这个产品要求被保险人1的年龄大于被保险人2的年龄吗?

您好!两个被保险人的年龄可以相同,也可以被保险人1的年龄大于被保险人2的年龄,或者被保险人1的年龄小于被保险人2的年龄,符合投保规则的年龄即可。

这个产品支持只为一个人投保吗?

您好!既可以支持为一个被保险人投保,也可以支持为两个被保险人投保。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30576

 

 

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500-365)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流程

 

STEP1:关注“弘康人寿”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进行线上申请。

 

STEP2:点击“保单服务”-“客户信息变更”,选择需要进行变更的项目,根据指示完成申请。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流程

 

STEP1:关注“弘康人寿”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进行线上申请。


STEP2:点击“保单服务”-“保障内容变更”-“秒退”,根据指示完成申请。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关注“弘康人寿”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