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少儿版白银计划
备案名称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少儿版白银计划
承保年龄
1周岁-17周岁
保险期间
1-84天或1年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2746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 ||
意外伤害 | 1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1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 |
疾病/意外医疗 | 1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因该疾病或事故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给付保险金:(1)如回国后仍需治疗,给付境内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已从第三方医疗保险机构取得补偿,累计给付保险金不超过1.5万元;未取得补偿,累计给付保险金不超过1万元;(2)以上治疗,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境外与港澳台地区须在合法的医院。 |
医疗运送及送返 | 5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须联系救援机构并确认(24小时救援电话:+86-400-888-3080):(1)如有运送必要的,救援机构安排送至当地或就近地区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2)如有送返必要的,救援机构安排送返至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 |
身故送返保险金 | 1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自该疾病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因该疾病或事故身故,须联系救援机构并确认(24小时救援电话:+86-400-888-3080):(1)安排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2)安排在当地安葬的,给付合理且必要的费用,丧葬费不超过1.6万元。 |
随身行李损失 | 5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随身财产被盗抢,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损坏,给付保险金:(1)按行李实际价值与修复费用中较低费用核算损失费;(2)每件或每套行李物品损失保险金不超过2500元。 |
个人钱财盗抢损失 | 1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随身携带或寄存酒店的钱财盗抢事故,给付被盗抢的钱财损失。 |
旅行证件遗失 | 5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盗抢遗失证件(护照、旅行交通票据、其他旅行所须证件),给付合理的证件重置费、办理重置所须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
旅程延误 | 300元/5小时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原计划的民航班机或合法客运轮船发生延误,给付保险金:(1)延误原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主义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2)民航班机或合法客运轮船未按原计划离开始发地或抵达目的地,延误时间以两者中延误较长时间核算;(3)每延误5小时,给付300元保险金,累计保险金不超过1800元。 |
行李延误 | 500元/8小时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随乘坐的交通工具托运的行李,在交通工具抵达预定目的地后未按时送抵,每延误8小时,给付500元保险金,累计保险金不超过1000元。针对同一保险事故,“行李延误”与“随身行李损失”保障,仅按其中一项给付保险金。 |
旅程变更 | 5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以下原因需更改预定行程,给付已支付未使用且无法退还的旅费及旅行开始后为前往旅行目的地或返回境内常住地而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旅费:(1)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身故、遭受严重伤病住院;(2)被保险人遭受严重伤病须医疗运送、遣返或住院治疗;(3)旅行出发前7日内,出发地、途径地或目的地突发暴动、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传染病;(4)旅行出发后,途径地或目的地突发暴动、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传染病;(5)被保险人遭受劫持。 |
探访补贴 | 8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身故或遭受严重身体伤害连续住院超过10日,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的1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住院地探访,给付由此产生的合理交通费和食宿费。 |
个人责任补贴 | 8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需要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给付保险金。 |
绑架救助保险金 | 1.2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被绑架或非法拘禁,每24小时给付3000元保险金。 |
投保须知
【保额说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申明:同一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投保本公司2份以上(含2份)保险(团体意外险除外),同类保障按其中最高一项保额给付保险金。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紧急救援】如在旅行时遇紧急情况,须立即联系救援机构(24小时救援电话:+86-400-888-3080)或联系新一站保险网(xyz.cn)(+86-400-667-5599)协助处理。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居住的外籍人士;承保外籍人士回原籍国。
【保障区域】中国境外(不含阿富汗、缅甸、古巴、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苏丹、叙利亚地区)、港澳台地区。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居住的外籍人士;承保外籍人士回原籍国。
【保障区域】中国境外(不含阿富汗、缅甸、古巴、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苏丹、叙利亚地区)、港澳台地区。
【保险期间】
(1)仅承保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出发的旅行,保险期间须覆盖整个旅行,且至少于出境前一日投保;
(2)保险期间为“1年多次往返”时,出行次数不限,每次旅行最长承保182日。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第三方医疗保险机构】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政府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第三方医疗保险机构】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政府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以海外就医为目的的旅行、服役军人、参加职业体育活动;
(2)参加跳伞、滑翔翼、赛马、车辆表演、车辆竞赛、特技表演高风险运动;
(3)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4)猝死、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5)医疗事故、整形美容、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6)脊椎病、艾滋病、精神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职业病、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和残疾;
(7)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
(8)被保险人或旅行同伴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9)应由或已由第三者给付的损失。
2. 医疗保障
(1)体检、疗养、康复、口腔医疗、不孕不育症、避孕及绝育手术、器官移植捐赠;
(2)扁桃腺、腺状肿、疝气、妇科疾病的治疗与外科手术。
3. 旅程阻碍保障
(1)投保前已存在的罢工、暴乱或其他情形;
(2)因被保险人个人原因导致的旅程延误、行李延误损失;
(3)未能从承运人处取得旅行延误时长及延误书面证明;
(4)非本次旅行时托运的行李或物品损失。
4. 个人财产保障
(1)因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沒收、扣留、隔离、检验或销毁被保险人的托运行李损失或延误;
(2)使用不当、设计缺陷、质量问题、清洁染色、自然磨损、虫蛀鼠咬、霉烂氧化;
(3)在意外发生后24小时内未向当地警方或其他部门报告损失或未取得书面证明;
(4)金银、珠宝、古董、移动电话、便携式电脑、个人商务助理设备(PDA)、租赁设备、样品、动植物、食物、有价票证、代币卡、图章、数据资料遗失。
5. 家庭财产保障
(1)旅行开始后超过30日(含30日)无人居住的房屋;
(2)用于商业或专业活动的物品或样品;
(3)由于施工或试水、试压而导致的管道破裂;
(4)虫蛀鼠咬、霉烂变质;
(5)被保险人的亲属、服务人员、承租人或任何其他在经常居住地合法居住或停留的人员所实施的盗窃或抢劫所致的损失;
(6)被管理当局没收、征用、扣押、占用的被保财产;
(7)金银及制品、首饰、珠宝及制品、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动植物、食物、古玩字画、艺术品、生产经营用的房屋、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生产资料、违章建筑及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交通工具、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任何财产的间接损失、贬值损失。
6. 个人责任保障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在其监管、控制下的财产或宠物;
(2)被保险人的职业、业务或贸易活动;
(3)被保险人对有抚养、扶养、赡养和雇佣关系的人造成的人身伤害;
(4)使用枪支;
(5)惩罚性赔款;
(6)拥有、使用或驾驶交通运输工具。
条款告知书
- 保险条款
- 1、附加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保险(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财险)(家财)【2010】(附)1832号
- 2、附加旅行个人责任保险 (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78号
- 3、附加旅行个人钱财保险 (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75号
- 4、附加旅行证件遗失保险 (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76号
- 5、附加旅行者随身财产保险 (2009 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74号
- 6、附加旅行变更保险(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101号
- 7、附加旅行行李延误保险 (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79号
- 8、附加旅行延误保险 (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95号
- 9、附加旅行身故遗体送返医疗保险 (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97号
- 10、附加旅行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 (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92号
- 11、附加旅行慰问探访费用补偿保险 (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96号
- 12、附加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94号
- 13、旅行意外伤害保险(2014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财险)(意外)【2013】(主)22号
- 14、不承保国家或地区批单(二)-美亚财险
- 15、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仅承保境外旅行批单-美亚财险
- 责任免除条款
- 1、附加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保险(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2、附加旅行个人责任保险 (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3、附加旅行个人钱财保险 (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4、附加旅行证件遗失保险 (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5、附加旅行者随身财产保险 (2009 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6、附加旅行变更保险(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7、附加旅行行李延误保险 (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8、附加旅行延误保险 (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9、附加旅行身故遗体送返医疗保险 (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10、附加旅行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 (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11、附加旅行慰问探访费用补偿保险 (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12、附加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13、旅行意外伤害保险(2014年第一版)-美亚财险-责任免除
- 客户告知书
- 保单/凭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