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内0免赔
- 最高300万保额
- 住院津贴最高500元/日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必选保障 | ||
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1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事故身故或残疾: |
意外医疗补偿保险金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经专科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接受治疗,因该事故治疗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免赔额0元、如下比例给付保险金: (1)赔付比例: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保)身份就诊并结算,按100%比例给付保险金;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保)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按60%比例给付保险金; (2)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为本合同保险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保)及公费医疗范围内的可报销部分,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不含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商业保险、侵权法或第三方等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 |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 5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接受住院治疗,每日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180日。 |
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 | 5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接受治疗,每日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180日。“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与“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叠加给付保险金。 |
可选保障 | ||
航空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航空交通工具期间(自完全进入舱门至完全走出舱门止)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事故身故或残疾: |
铁路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铁路交通工具期间(自完全进入车门至完全走出车门止)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事故身故或残疾: |
水运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水运交通工具期间(自完全进入舱门至完全走出舱门止)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事故身故或残疾: |
自驾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期间(自完全进入车门至完全走出车门止)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事故身故或残疾: |
公路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公路交通工具期间(自完全进入车门至完全走出车门止)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事故身故或残疾: |
租赁车或网约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以乘客身份搭乘租赁车或网约车期间(自完全进入车门至完全走出车门止)遭受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事故身故或残疾: |
(1)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明: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累计最高保额不超过100万元;
(2)被保险人在其他保险公司所投保产品的意外身故给付保险金总和不得高于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除外;
(3)如果被保险人为成年学生、家庭主妇、退休人员、或年龄65岁及以上,投保本产品累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在本公司投保意外险累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75万元;
(4)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成年学生、家庭主妇、退休人员、或年龄65岁及以上,投保意外住院津贴或重症监护津贴累计金额均不得超过100元;
(5)如果被保险人曾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残疾、重大疾病、重大疾病轻症、保费豁免等理赔,则不可投保本保险产品。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适用人群】
(1)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7天-70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
(2)被保险人如属于拒保职业则不可投保本保险产品,具体详情见《拒保职业表》。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医院说明】指经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的二级或以上的医疗机构,但不包括作为诊所、康复、联合病房、家庭病床、护理、休养或戒酒、戒毒等医疗机构。该医疗机构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斗殴、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以任何形式参与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7)被保险人猝死或因精神性疾病(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疾病);
(8)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妊娠(含异位妊娠)、流产、分娩、整容手术。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 保险条款
- 1、中宏宏创2017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宏保险中宏[2021]21号-1
- 2、中宏宏创2017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宏保险中宏[2021]21号-2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方法一:登录http://www.xyz.cn/u/onlinereport.do?xcase=unLoginReportClaims,提交申请。
方法二:登录“新一站保险网”App,“新一站保险网”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
方法三:拨打新一站客服热线:400-667-5599,提交申请。
STEP2:提交材料
在新一站理赔专家指引下并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交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联系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新一站会通过邮件给您发送保全申请书,并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填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新一站。
STEP4: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保全小贴士
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若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完成前出险了,您可以正常申请理赔。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STEP1:登录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保险公司可能会额外收取退保手续费,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在投保过程中勾选需要发票。发票将于投保成功后,15日内(休息日顺延)提供,可在会员中心-订单详情页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