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外住院津贴0免赔天数
- 4类职业不加价
- 职业覆盖广
必选保障 | ||
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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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客机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营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民航客机、火车、轮船、汽车,具体释义以保险条款为准。 |
火车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营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民航客机、火车、轮船、汽车,具体释义以保险条款为准。 |
轮船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营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民航客机、火车、轮船、汽车,具体释义以保险条款为准。 |
汽车意外身故伤残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营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民航客机、火车、轮船、汽车,具体释义以保险条款为准。 |
意外医疗费用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含第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前往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本保障为费用补偿型责任,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被保险人若已从其它任何途径(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公司以本合同载明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的医疗费用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意外医疗费用保障给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对于每次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按100%赔付;若被保险人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或未以上述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按80%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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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每日住院津贴 | 50元/日 | 在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且主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被保险人遭受主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并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在医院经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依据本附加险合同约定,按被保险人该次住院必需且合理治疗的实际住院天数扣除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住院天数(若适用)后给付每日住院津贴责任,但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以保险单所载明的为限。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且未达到保险单载明的最高给付住院天数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保险期间内发生的该次意外伤害的每日住院津贴责任;但是,在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至出院之日期间,保险公司最多承担3日住院津贴责任,且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仍以保险单所载明的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和后次入院间隔日期未达90日,则视为“同一次住院”。 (每次保险事故无免赔住院天数,保险期间内累计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为90天。因同一意外导致的住院,且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期间并未进行手术治疗的,意外伤害每日住院津贴最高住院给付天数以7天为限。) |
2、销售主体: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3、销售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4、投保人:18及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
5、被保险人:白银计划被保险人年龄限制为出生满30天(含)-60周岁(含),其他计划被保险人年龄限制为18周岁(含)-60周岁(含),所有计划的被保险人职业类别为1-4类(以《职业等级列表》约定为准)的身体健康的中国籍自然人(成年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任何情形下,本保险产品承保的被保险人不包括外籍人士、从事5-6类职业或拒保职业人员。任何情形下,本保险产品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如果承保、给付保险金将使瑞再企商面临任何联合国决议或适用于瑞再企商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贸易或经济制裁制度、法律法规项下的制裁、禁令或限制,则瑞再企商不得被视为承保且瑞再企商无承担该项下给付任何保险金的责任。
6、被保险人同时从事两种及以上不同职业的,其职业类别以其从事的职业风险中风险最高的职业为准。被保险人在投保后发生职业变更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及时告知瑞再企商,瑞再企商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自瑞再企商接到通知之日的次日零时起终止,瑞再企商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瑞再企商判定职业等级以出险时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为准,若出险时,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超出1-4类职业类别范围,但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告知瑞再企商的,瑞再企商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若瑞再企商解除合同的,保险合同自瑞再企商解除合同的次日零时起终止,瑞再企商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费×[1-(保险合同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中,净保费=保险费×(1-20%)。
7、投被保险人关系:仅限本人、子女、配偶、父母;
8、投保份数:同一保障期间内,本保险产品同一被保险人仅限投保1份,多投保部分瑞再企商不承担保险责任;
9、保险期限:一年,生效时间为投保并付费成功后的第3日零时零分,具体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为准;
10、交费方式:年缴,一次性缴清,请使用投保人本人账户支付保费;
11、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身故受益人默认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其他保障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若保单投保成功后需修改身故受益人,您可以通过拨打瑞再企商客服热线,在客服指导下通过线下方式提供资料后进行申请。
12、特别约定:
(1)本保险产品中,“意外身故伤残”、“民航客机意外身故伤残”、“火车意外身故伤残”、“轮船意外身故伤残”、“汽车意外身故伤残”保障的承保区域为:全球。
(2)本保险产品中,“意外医疗费用”及“意外伤害每日住院津贴”保障的承保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治疗医院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其中“意外医疗费用”保障仅限于上述医院的普通部,且“意外医疗费用”、“意外伤害每日住院津贴”保障中的治疗医院范围不包括(1)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承德市兴隆县人民医院;(2)河南省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内黄县人民医院、内黄县中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河南许昌县人民医院、河南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河南省开封市通许人民医院、商水县人民医院;(3)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滨州市中心医院、烟台市中医院、栖霞市所有医院、威海市(除威海市立医院)所有医院;(4)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5)四川省宜宾市所有医院、四川省的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6)吉林省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中医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7)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南平人民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南平第一医院;(8)安徽省宿州中煤矿建总医院;(9)甘肃省宁县人民医院;(10)内蒙古宁城县中医蒙医医院。
(3)本保险产品“意外医疗费用”保障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本保险产品“意外医疗费用”保障给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对于每次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按100%赔付;若被保险人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或未以上述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按80%赔付。
(4)本保险产品“意外伤害每日住院津贴”保障,每次保险事故无免赔住院天数,保险期间内累计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为90天。因同一意外导致的住院,且无需手术治疗的,“意外伤害每日住院津贴”保障给付天数最长以7天为限。
(5)本保险产品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金额达到保险单约定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6)被保险人在投保本保险产品时,已在其他保险公司和瑞再企商投保的有效个人人身险保单中(航空意外险除外)累计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额超过500万的,足以影响瑞再企商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瑞再企商有权解除合同。若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瑞再企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服务流程】
2、保单变更:您可以通过瑞再企商微信公众号申请各类保单变更服务(职业类别变更、投保人变更、身故受益人变更、给付失败后的再次申请等除外)。瑞再企商自收到资料齐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若有退保保费,将退还至客户本人账户。本保险产品退保规则:保单生效前,如投保人要求退保,自瑞再企商接到投保人申请后,并在收到完整退保材料后全额退还保费,本合同自始不生效。保单生效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瑞再企商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瑞再企商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费×[1-(保险合同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中,净保费=保险费×(1-20%)。若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净保险费为零。
若在瑞再企商微信公众号无法完成变更服务,如职业类别变更、投保人变更、身故受益人变更、给付失败后的再次申请等,您可拔打瑞再企商客服热线,在客服指导下通过线下方式提供资料后进行申请。
(1)理赔报案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瑞再企商。
—关注瑞再企商微信公众号“iptiQ瑞智保”进行线上报案,或
—到以下公司地址线下报案:
中国总部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第9层02-08单元,200122
请您妥善保管保险事故有关材料,待保险事故处理结束,并在理赔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尽快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理赔申请:
—您也可以将理赔申请材料邮寄、亲自或委托他人递交到公司地址,进行线下申请。
邮寄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第9层02-08单元
瑞再企商受理您的理赔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必要的审核和调查,并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做出理赔决定。
瑞再企商做出理赔决定后,将及时通知您理赔结论。
对于需要给付理赔款的理赔申请,瑞再企商将在结案后10日内通过与您约定的方式支付理赔款,请收到结案短信后及时查询理赔款是否到账。
(2)不同类型的理赔申请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查询:
1)“瑞再企商官网”→“个人保险”→“客户服务”→“理赔服务”→“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2)绑定微信公众号“iptiQ瑞智保”→“客户服务”→“理赔服务”→“理赔须知”;
3)拨打客服热线。
(3)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案件进度:
1)关注瑞再企商微信公众号“iptiQ瑞智保”;
2)登录公司官网个人保险理赔查询页面:https://checking.pl.swissrecorporatesolutions.com.cn/claims;
3)拨打客服热线:固话:800-820-5918,手机:400-820-5918。
4、瑞再企商客服热线:(固话)800-820-5918(手机)400-820-5918;瑞再企商投诉热线:(固话)800-820-5918(手机)400-820-5918;瑞再企商投诉邮箱:china_cares@swissre.com;瑞再企商微信公众号:iptiQ瑞智保;瑞再企商官网:https://www.swissrecorporatesolutions.com.cn。
【重要告知】
您正在通过保险中介机构的平台投保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简称“瑞再企商”或“我们”)的保险产品。请您在做出投保决定前仔细阅读并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特别告知》(以下简称“本告知书”)的内容:
1.瑞再企商将与销售保单的中介机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瑞再企商可能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统计、分析产品和/或服务
3.瑞再企商可能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开展品牌宣传
如您的投保或申请的服务项目中需要提供被保险人、受益人或指定亲属、联系人的个人信息,您确保已获取其授权,同意瑞再企商按本告知书中所列目的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瑞再企商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客户的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采取保障措施和承担保密义务(保护客户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具体保障措施见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请访问官网链接https://www.swissrecorporatesolutions.com.cn/site/privacy_policy查阅)
按照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对于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本保险产品对未成年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为20万元。请您在投保前认真考虑并确认,如您作为父/母为您的未成年子女投保本产品,您的未成年子女在瑞再企商及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是否会超过监管规定的限额(即,不满10周岁的为20万元;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为50万元)。如将超过该限额,则请您不要投保本产品,瑞再企商将不予承保或赔付。
- 保险条款
- 1、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B款)条款注册编号:C00004232312022050980931
- 2、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A款)条款注册编号:C00004232312021120607403
- 3、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每日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专属A款)条款注册编号:C00004232322022050980951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国寿金融中心22层2202单元,100026
江苏分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南京新地中心12楼1209、1210、1211号,210019
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需要支付赔款的,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STEP1:绑定瑞再企商微信公众号“iptiQ瑞智保”,进入“客户服务-变更服务”,选择相应的批改类型。或拔打瑞再企商客服热线:800-820-5918(固话)、400-820-5918(手机),按1键进入个人险人工客服。
STEP2: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3: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注:若在瑞再企商微信公众号无法完成变更服务,如职业类别变更、投保人变更、身故受益人变更等,您可拔打瑞再企商客服热线,在客服指导下通过线下方式提供资料后进行申请。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A:可以退保的,如需退保请关注瑞再企商微信公众号“iptiQ瑞智保”申请办理。保单生效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瑞再企商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瑞再企商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费×[1-(保险合同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中,净保费=保险费×(1-20%)。若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净保险费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