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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选保障 |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罹患不属于本主险合同所附特定疾病清单和重大疾病清单定义的疾病,并在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接受治疗产生如下医疗费用的,按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依照下列约定在一般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内赔付保险金。一般医疗保险金保险责任包含住院医疗保险金、指定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和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三个责任项目。 (1)免赔额:首次投保情况下,本主险合同的免赔额为1万元,保险期间届满续保时如同一保单中同时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均未发生过本主险合同理赔,则下一保险期间保险合同免赔额下调 1000 元,后续保险期间以此类推。如保险合同免赔额已下调至 5000 元,则不再继续下调。如某一保险期间届满续保时同一保单中同时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无论一人或多人)已发生过本主险合同理赔,则下一保险期间保险合同免赔额将恢复为1万元,且不再调整; (2)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为 60%。其中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责任适用的赔付比例为 100%; (3)同一保单中同时参保本保险的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属于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的医疗费用或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得的属于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4)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及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年度赔付限额400万元; (5)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及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保证续保期间赔付限额800万元; (6)年度免赔额1万元(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三项责任共用,其他保险责任不适用)。 具体详见《平安互联网长期(B)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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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自其出生以来经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符合本主险合同所附特定疾病清单定义的特定疾病,并在医院接受治疗产生如下医疗费用的,按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依照下列约定在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内赔付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包含特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指定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三个责任项目。 (1)免赔额:首次投保情况下,本主险合同的免赔额为1万元,保险期间届满续保时如同一保单中同时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均未发生过本主险合同理赔,则下一保险期间保险合同免赔额下调 1000 元,后续保险期间以此类推。如保险合同免赔额已下调至 5000 元,则不再继续下调。如某一保险期间届满续保时同一保单中同时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无论一人或多人)已发生过本主险合同理赔,则下一保险期间保险合同免赔额将恢复为1万元,且不再调整; (2)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为 60%。其中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责任适用的赔付比例为 100%; (3)同一保单中同时参保本保险的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属于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的医疗费用或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得的属于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4)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及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年度赔付限额400万元; (5)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及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保证续保期间赔付限额800万元; (6)年度免赔额1万元(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三项责任共用,其他保险责任不适用)。 具体详见《平安互联网长期(B)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4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自其出生以来经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符合本主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清单定义的重大疾病,在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进行治疗的,或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在本主险合同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的,对于治疗期间产生的如下医疗费用,按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依照下列约定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内赔付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包含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指定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和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四个责任项目。 如无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范围外接受诊疗,尤其是在私立医院,公立医院特需部、vip 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接受诊疗的,对于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1)免赔额:首次投保情况下,本主险合同的免赔额为1万元,保险期间届满续保时如同一保单中同时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均未发生过本主险合同理赔,则下一保险期间保险合同免赔额下调 1000 元,后续保险期间以此类推。如保险合同免赔额已下调至 5000 元,则不再继续下调。如某一保险期间届满续保时同一保单中同时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无论一人或多人)已发生过本主险合同理赔,则下一保险期间保险合同免赔额将恢复为1万元,且不再调整; (2)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为 60%。其中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责任适用的赔付比例为 100%; (3)同一保单中同时参保本保险的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属于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的医疗费用或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得的属于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4)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及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年度赔付限额400万元; (5)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及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保证续保期间赔付限额800万元; (6)年度免赔额1万元(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三项责任共用,其他保险责任不适用)。 具体详见《平安互联网长期(B)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
120种重大疾病关爱金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90日后,自其出生以来经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符合本主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清单定义的重大疾病,按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给付限额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同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确诊发生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每个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的给付仅限一次。 具体详见《平安互联网长期(B)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
可选保障 | ||
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90日后,经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包含恶性肿瘤--重度和恶性肿瘤--轻度)的,对于其用于治疗该恶性肿瘤而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必须由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满足以下条件的特定药品费用,根据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在该项保险金赔付限额内赔付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1.特定药品的处方必须是由医院专科医生开具的且处方药量不超过30天; 2.药品处方开具的特定药品必须是被保险人当前治疗所必备的,且必须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相符合; 3.购买药品前,使用药品的处方必须经保险公司的药品处方审核并按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流程购药; 5.药品处方开具的特定药品必须自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药店购买,且购买票据必须出自我们指定或认可的药店。 具体详见《平安互联网长期(B)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
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30日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被保险人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进行治疗的,将按如下方式计算并给付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实际天数,对于每次住院,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最多为30日。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多次住院治疗并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天数最多为90日。 具体详见《平安互联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
乐医享在线问诊医疗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30日后罹患疾病(不包含本主险合同列明的指定疾病,具体清单可通过保险合同提供的链接查询),在指定的互联网医院5在线问诊产生的药品费,按80%的赔付比例赔付在线问诊药品费用保险金。此项保险金由保险公司与指定的互联网医院直接结算,您和被保险人无需支付上述费用也不应再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的赔付。 具体详见《平安互联网在线问诊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条款》 |
少儿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不投保 |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3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确诊指定疾病的,对于在该医院的门诊部门或急诊部门接受治疗产生的、必须由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合理且必要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药品费、医疗器械使用费、门诊手术费(即“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费(不含),保险公司按照如下规则给付保险金: 总赔付限额为5000元,其中指定疾病门急诊日限额500元;意外门急诊0免赔,指定疾病门急诊免赔额100元/次;赔付比例为: (4)不包含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单位、第三方侵权责任人(包含法人)或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的补偿。 指定疾病包括:病毒性肝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新冠病毒感染、甲流、乙流、手足口病、猴痘、肺炎、气管炎、支气管炎、幼儿急疹、肠炎、扁桃体炎、喉炎、水痘、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 如无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医院范围外接受诊疗,尤其是在私立医院,公立医院特需部、vip 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接受诊疗的,对于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适用人群】
(1)个人版:被保险人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70周岁(智能核保限55周岁,人工核保限70周岁);
(2)本产品不接受特殊职业的被保险人投保,具体参见《特殊职业类别表》。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变更。
【投被保险人关系说明】本产品支持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犹豫期说明】自您收到本主险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等待期说明】自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日起90天内(含第90天)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至等待期结束前确诊不属于本主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清单定义的疾病,对于由此所导致的医疗费用,无论此等费用是否发生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都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与续保说明】
(1)《平安互联网长期(B)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本主险合同是费率可调的保证续保型医疗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保证续保期间为20年。保证续保期间自您首次投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若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已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或者本产品已停止销售,保险不再接受投保申请;
(2)《平安互联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本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不保证续保;
(3)《平安互联网在线问诊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条款》本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不保证续保。
【医院说明】医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含公立医院的特需部、vip 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以及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医院。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以康复治疗为主要职能的医疗机构(如康复医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 保险条款
- 1、平安互联网长期(B)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平安健康〔2023〕医疗保险 001 号
- 2、平安互联网在线问诊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条款平安健康〔2023〕医疗保险 006 号
- 3、平安互联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平安健康〔2023〕医疗保险 002 号
- 4、平安互联网少儿门急诊(B)医疗保险条款平安健康〔2023〕医疗保险 080 号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您好!本产品仅支持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关系购买。
您好!就诊的医院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含公立医院的特需部、vip 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以及本主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医院。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以康复治疗为主要职能的医疗机构(如康复医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您好!自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日起90天内(含第90天)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至等待期结束前确诊不属于本主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清单定义的疾病,对于由此所导致的医疗费用,无论此等费用是否发生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都不承担保险责任。
您好!(1)《平安互联网长期(B)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本主险合同是费率可调的保证续保型医疗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保证续保期间为20年。保证续保期间自您首次投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若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已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或者本产品已停止销售,保险不再接受投保申请;
(2)《平安互联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本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不保证续保;
(3)《平安互联网在线问诊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条款》本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不保证续保。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下载“平安健康保险”APP或者关注“平安健康保险”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并提交理赔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
保全流程
STEP1:下载“平安健康保险”APP或者关注“平安健康保险”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保全小贴士
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STEP1:下载“平安健康保险”APP或者关注“平安健康保险”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请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11)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