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800万保额
- 120种特疾保额双倍
- 4大可选责任
- 智能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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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选保障 |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90日后罹患疾病,在约定的医院接受治疗产生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指定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住院前后30日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在一般医疗保险金赔偿限额内,按年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 |||||||||||||||
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 2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自其出生以来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产生的特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指定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住院前后30日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在“一般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达到保险金额后,剩余部分按年度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给付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 |||||||||||||||
可选保障 | |||||||||||||||||
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90日后自其出生以来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罹患某种疾病,并且因该初次罹患的疾病需要接受本主险合同定义的的特定治疗(详见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计划表),在经保险公司评估确认前提下,对于被保险人在治疗期(自签署《出国就医申请表》之日起365天为治疗期)内经保险公司的安排在除中国(包括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亚洲国家或地区的医院接受治疗所实际产生的符合通常惯例水平且医学必需的医疗费用,在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总限额和各单项限额内按70%比例赔付特定治疗医疗费用保险金。
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计划表:
“各单项赔付限额”的累计赔付以赔付总限额为限。具体详见《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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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90日后自其出生以来初次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罹患符合本主险合同所定义且属于保险计划约定范围内的特定疾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或本主险合同另行约定的特定医院接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治疗产生的特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指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在本项保险金赔付限额内按100%比例给付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金: | |||||||||||||||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90日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对于其在本主险合同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质子束放疗、重离子束放疗(如碳离子放疗)和中子束放疗时发生的必须由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不含手术、肿瘤化学疗法、质子重离子治疗以外的肿瘤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等其他治疗的相关费用),在本项保险金赔付限额内按100%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 不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等待期90日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重度,对于其确诊之日后三年内用于治疗该恶性肿瘤—重度且满足本主险合同条件的特定药品与医疗器械,在本项保险金赔付限额内按约定的赔付比例赔付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不含已从其他途径取得的补偿): |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组合产品说明】本产品为“平安e生保互联网长期医疗(费率可调)保险产品组合”,由“平安e生保互联网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平安互联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计划二)”、“平安互联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计划一)”、“平安互联网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计划二)”、“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条款组成,具体保障责任根据您购买时选择的产品计划为准并在保单上载明。
【保额说明】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适用人群】
(1)被保险人(不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28天(已健康出院)-55周岁:
a.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前365天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境内累计居住至少183天。若被保险人投保时不满1周岁,则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境内累计居住时间不少于自出生之日起至投保之日止累计日数的二分之一;
b.如选择投保“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前365天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境内累计居住至少240天。若被保险人投保时不满1周岁,则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除外)境内累计居住时间不少于自出生之日起至投保之日止累计日数的三分之二。
(2)如被保险人目前专职或兼职从事属于《特殊职业类别表》中所列种类的职业,则不可投保本保险,具体详情见《特殊职业类别表》。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变更。
【未成年人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医院说明】
(1)“一般医疗保险金”和“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该责任的医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属事业单位编制的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含公立医院的特需部、vip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以康复治疗为主要职能的医疗机构(如康复医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2)如选择投保“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金”责任,该责任的医院为保险公司指定的除中国(包括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亚洲国家或地区的医院。该医院须符合①拥有所在国家的合法经营执照;②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③有在所在国合法注册的医生和护士常驻执业,并提供全日24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3)如选择投保“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金”责任,该责任的医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属事业单位编制的公立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内设的特需部、VIP部、国际部或国际医疗中心),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以康复治疗为主要职能的医疗机构(如康复医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4)如选择投保“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责任,该责任的医院为国内质子重离子医院,指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重离子中心;
(5)如选择投保“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责任,该责任的医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属事业单位编制的公立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内设特需部、国际部和VIP部),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以康复治疗为主要职能的医疗机构(如康复医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犹豫期】自收到本主险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若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将无息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若申请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将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险期间与续保说明】
(1)《平安e生保互联网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是费率可调的保证续保型医疗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保证续保期间为20年。保证续保期间自您首次投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20年。在保证续保期间内,不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续保申请且本产品的停售也不影响您的保证续保权。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您未明确声明不再续保,本主险合同将自动续保,但您需要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按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保险的费率表缴纳保费。本产品属于费率可调型长期医疗保险,您在保证续保期间内续保时应缴纳的保费是不确定的,有可能在初始费率的基础上调整。每一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前,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人做核保审核,如审核同意继续承保该被保险人,将与您协商继续投保事宜。具体详见《平安e生保互联网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2)《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条款》、《平安互联网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条款》、《平安互联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条款》和《平安互联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条款》保险期间为1年,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您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主险产品已停止销售,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申请,但会向您提供投保其他保险产品的合理建议。具体详见对应各保险条款。
【等待期说明】自保险责任生效之日起90天内(含第90天)为等待期,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的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至等待期结束之日前确诊的疾病、发生的疾病症状、异常体征或检验指标异常,由此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无论此等费用是否发生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都不承担本主险合同所有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 保险条款
- 1、平安e生保互联网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平安健康平安健康【2021】医疗保险081号
- 2、平安互联网亚洲特定治疗医疗保险条款-平安健康平安健康【2021】医疗保险094号
- 3、平安互联网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条款平安健康【2021】医疗保险093号
- 4、平安互联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条款平安健康【2021】医疗保险086号
- 5、平安互联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平安健康平安健康【2021】医疗保险087号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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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