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大幅提高:由统筹前的3.6%提高到6.5%。最高支付额度大幅提高:市级统筹前,各区市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普遍在10万元以下,市级统筹后,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5万元。同时,区市县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48元降低为24元,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统筹前的30万元以下提高到50万元。
另外,住院“门槛费”下降。市级统筹后,年度内首次入院的,三级医院为85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500元,一级医院为3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调整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