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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

2015-11-23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什么时候实施2014答:早就实施了<br />问:2015天津市公积金贷款什么时候出新政答:请静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br />问:2015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何时出台答:每个省市地区的具体政策目前还不完全统一。 你可以登录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政策法规栏目进行查阅符合当地的政策法规:http://www.shebao5.com/fagui/ 最新社保政策法规 我平时都在上面看的 包括社保新闻<br />

为加大对天津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天津自5月25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降低首付款比例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天津原政策是,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为30%;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天津购房条件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价款的50%调整为不低于30%。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天津原政策是,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职工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

职工及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天津原政策是,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贷款条件、期限等其他贷款政策保持不变

上述两项政策的调整,可大幅提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的实际可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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