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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解答

2015-10-17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宁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什么要还满一年才能提取 答:中央文件没有落实到位。 政策没有落地。<br />问:福建省宁德市公积金提取有何规定 答:宁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办事指南 2015年12月15日 0 宁德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宁德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br />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营业部)业务窗口及各委托承办银行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距申请提取日12个月内的首付发票或未办理按揭贷款的全额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契税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预决算书;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该笔购房贷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支付医疗费用证明、诊断材料或出院小结。

13、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