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宝是福亿财富推出的一款优质集合理财计划,投资期限与收益多样化,满足您不同的理财需求。幸福宝在用户认可的标的范围内,对符合要求的标的进行自动投标,且回款本息在相应期限内自动复投,期限结束后幸福宝会通过福亿财富债权转让平台进行转让退出。该计划所对应的标的均 100%适用于福亿财富本金保障计划并由系统实现标的分散投资。 理财人加入幸福宝后,会进入锁定期,锁定期内,投资的回款本息将继续进行投资直到锁定期结束,充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锁定期结束后,理财人自动退出幸福宝,理财人在该计划内投资的债权将优先进行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所得资金及投资回款所得等将不再继续自动投资,系统将在指定时间将此资金转移至用户的账户。
幸福理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C款)
发行机构:幸福人寿
产品类型:万能寿险
保障期限:保险人年满75周岁
产品简称:理财宝两全保险
保险期限:保险人年满75周岁
发行机构:幸福人寿产品分类万能寿险
投保年龄:最大60岁缴费期限十年
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1.身故保险金2.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额外保险金3.航空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额外保险金4.持续奖金5.满期保险金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注:我公司在约定情形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产品说明:结算利率(保证)为年利率2.5%,实际保证利率以条款表述为准。假定结算利率(中)为年利率4.5%,假定结算利率(高)为年利率6%。以上利益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能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实际的账户结算利率以本公司公布的为准,保险合同前三个保单年度内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本公司自第四个保单年度起有权每年度调整最低保证利率,调整后的最低保证利率将不低于调整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税后利率,并且须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如果投保人申请过部分领取,保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会相应减少,若结算日个人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到期应缴的保单管理费,本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该结算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示例:被保险人王先生,30周岁,投保幸福理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C款),趸交保险费10万元。承保时一次性扣除5000元的初始费用,进入保单账户的价值为95000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每月结算日从保单账户中扣除12元的保单管理费;本产品不收取风险保费。
投资对象精选福亿财富平台上的投资产品,如:工薪贷、菁英贷、按揭贷、生意贷、企业贷、车辆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交易配资等。借款形式为等额本息借款或者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借款。福亿财富以严谨的态度和严格的审核为理财人的每笔投资提供安全保障。理财人的所有投资均适用于平台的本息保障计划,并且具有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信息透明度高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