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事故频发生 探索电梯综合险

2013-05-23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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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各地频发电梯伤亡事故,在追究责任,查找原因的同时,更多人开始关注电梯是否有专门的保险能够转移风险。详情见下文。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玉溪市相继发生电梯伤亡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市质监局局长表示,针对目前电梯存在的管理责任不清、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今后本市将陆续探索建立电梯维保状况公示制度、探索建立电梯综合保险体系等多项举措,保障本市电梯安全运行。

伤亡事故多因违规作业

上海电梯年平均增长率在12%以上,2003年至今的十年间,上海电梯总量从5万台增长到16万台,使上海为全球电梯数量最多、密度最高的城市。其中,住宅小区现有各类电梯约8万台,占总量的一半。

在电梯事故方面,2006年至2012年的7年时间内,上海共发生各类电梯事故24起,造成18人死亡。去年共发生4起电梯事故,造成两死两伤。万台设备事故率平均为0.29起,万台设备死亡率平均为0.22人,事故率和事故死亡率在全球范围来看相对较低。多数事故并不是乘客在乘坐过程中发生的,大多数发生在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保养等环节中,事故原因多是安全管理不善、违章违规作业。

维保力量严重不足

维保力量难以与高速扩张的电梯规模相匹配也为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据介绍,目前上海共有持证电梯维保企业287家,实际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持证人员4000多人,人均维保电梯数量约35台,个别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人均维保电梯数量超过50台,维保人员减少或敷衍实施规定维护保养项目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本市电梯使用保养中存在的症结,本市正加快相关地方标准和政府法规的制定工作。据介绍,市质监局去年发布了全国首部关于电梯判废的地方标准《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使电梯部件报废有法可依,目前正在起草、编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零部件判废标准》预计下半年出台。

同时,市质监局正协助市政府法制办加快修订《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目前的办法草案中提出了明确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确立电梯运行费用专款专用制度,建立住宅小区电梯维保信息公示等具体条款。

此外,正在探索建立电梯综合保险体系,鼓励推行电梯综合保险。通过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采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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