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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15-08-15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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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常熟市继续启动实行新一轮惠民实事工程。自昨日零时起,市政府为全市居民投保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该保险是由政府出资采取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方式进行保障,在常熟市已是连续第三年实施。
日前,常熟市继续启动实行新一轮惠民实事工程。自昨日零时起,市政府为全市居民投保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该保险是由政府出资采取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方式进行保障,在常熟市已是连续第三年实施。

该项综合保险由“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自然灾害房屋保险”两部分组成,其中,“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员;“自然灾害房屋保险”保障对象是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为准的本市行政区域居民自住的一处房屋。新一年度“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和上一年度民生综合保险比较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增加了1个附加险种。即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因凶杀案件造成的人身伤亡进行赔付,最高赔付限额为10万元/人;二是根据年龄进行分段赔付。因“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险种规定的人身伤亡由原来全部为5万元/人,调整为0-60周岁(含)5万元/人,61-70周岁(含)3万元/人,71周岁以上2万元/人。通过一增一减的调整,有效地通过保险的杠杆作用,放大救助效应,提高救灾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市居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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