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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水灾引关注 保险保障不可少

2011-11-0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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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关泰国水灾的报道牵动人心,除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外,人身伤亡数量也不断上升。而投保家财险、企业财产保险以及人身意外险、寿险等都能有效建立保障,规避经济损失。

最近,持续三个月之久的泰国水灾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这场泰国历史上最大的洪水灾害已经造成了356人死亡,900万人受灾,经济损失严重。泰国总理英拉特别警告称,洪灾可能还将持续一个多月。

而据中国民政部统计,9月以来,我国汉江、渭河也出现今年最大洪水,持续降雨导致四川、陕西、河南、重庆、湖北、山东、山西、甘肃、青海等省遭受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造成90人死亡,22人失踪。

针对今年全球普遍出现的洪水险情,最新一期自然灾害风险预测报告指出:“洪水灾害是目前世界最频发的自然灾害之一。而人们普遍对水灾的风险意识不足,缺乏提前防范措施,更鲜有为水灾投保的意识,因此难免造成人身及经济财产的损失。”

防患未然避免财产损失

据紧急灾难数据库(EM-DAT)资料显示,仅2010年世界范围内就发生了400起自然灾害,其中182起是水灾,比例近半,造成全球近1.8亿人口受灾。历史数据表明,水灾已成为世界上众多自然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的灾害。

其实,通过有效的保险保障,就可以规避因为水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我们所熟悉的财产保险。

据了解,为家庭保障设计的财产保险会对家居物品,包括家具、电器乃至房屋的建筑、装修提供保障,赔偿客户因火灾、台风、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而造成毁坏或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对企业来说,要想规避水灾风险,同样可以利用保险保障。保险公司一般会专门针对企业客户开发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和一切险,三者在保险责任范围上逐步扩大。

基本险主要针对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引起的保险事故予以理赔,综合险的保障范围则扩展到了部分约定的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暴风、台风等。而一切险的保险责任一般表述为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范围上进一步扩大。

对于有特殊需求的企业,还可以考虑机器损坏保险、营业中断保险、计算机保险等。其中营业中断保险可以对被保险人的毛利润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约定的维持费用,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最大赔偿期为限。

人身伤亡亦能保险保障

当然,由水灾引起的人身意外风险同样值得重视。人们熟知的人身意外险、寿险等都可以提供保障。如果想要加强因自然灾害事故导致的赔偿,不妨考虑针对性多倍给付的产品。新一站保险网提供的保险产品中,就有多款意外险产品针对特定意外双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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