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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2015年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 未进行资格认证暂停发放养老待遇

2015-10-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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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铜陵市2015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4月1日起正式启动。资格认证与市民养老待遇享受息息相关,未按时进行资格认证的,将于7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养老待遇。停发人员办理补充资格认证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的,统一于补办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的相关待遇。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的人员...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铜陵市2015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4月1日起正式启动。

从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今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范围涉及市本级企业、铜陵县企业、省属行业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参保后领取养老金人员(供养亲属)和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以及被征地农民和享受城镇老年生活津贴人员等,市县资格认证人数超过18万人。

按照铜陵市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安排,享受各项养老待遇的人员在5月31日前携带离退休证(供养亲属证或老年津贴证等)、户口簿、身份证、领取养老金存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认证即可。对退休人员年龄80岁以上高龄或行动确实不便的,社区负责派人上门协助认证。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资格认证与市民养老待遇享受息息相关,未按时进行资格认证的,将于7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养老待遇。停发人员办理补充资格认证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的,统一于补办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的相关待遇。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资格认证手续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对已丧失领取资格的人员,如果其亲属仍在冒领的,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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