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改〔2010〕1424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泰康资董发〔2010〕第027号)收悉。经审核,段东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