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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迎来新一轮全面竞争 险资进入意愿强

2013-05-2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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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普通投资者的资产管理业即将迎来新一轮全面竞争,本资讯围绕险资进入意愿强和私募准入门槛高两个方面展开。

  面向普通投资者的资产管理业即将迎来新一轮全面竞争。

  2012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照此初稿,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都将进入公募领域。显然,本已十分激烈的基金行业竞争将因此而再一步加剧。

  险资进入意愿强

  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2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该条修订已为除基金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参与公募基金业务预留了法律空间。

  此次征求意见考虑到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有着多年的证券资产管理经验,已经管理着数额巨大的资产,有较完善的风控系统和制度安排,从事公募基金业务相对于其他类机构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初期阶段拟允许上述三类机构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崔晓军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三类机构中,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及进入公募的意愿最强。

  崔晓军认为,从保险公司主业来看,未来随着保险行业激烈的竞争,必然会出现保费的逐步下降和承保利润空间的逐步缩小,通过参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将为保险公司带来新的资金和收入来源。而且,保险公司在资金实力、营销渠道、产品设计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特别是大型的保险公司。凭借其成熟的营销体系、庞大的客户规模,通过发行公募基金产品,保险公司的资管业务有望快速扩张。

  相较而言,崔晓军认为,证券公司和私募机构的积极性或许不高。对于证券公司来说,目前其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已经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公募基金的功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等进一步放松了对券商资管业务的管制,未来证券公司或许更倾向于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副总监曾令华则认为,公募基金业务对私募机构的吸引力更大,因为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都各有自己的根据地,而私募机构的发展主要还是借助于信托的平台,受制于人。

  私募准入门槛高

  征求意见稿对可参与公募业务的三类机构做了严格的准入限制,要求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同时还针对三类机构各自的特点设定了诸如管理规模、净资本、分类评价级别等特殊条件。如证券公司的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最近1个季度末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三年资产管理规模均不低于30亿元,等等。此外,为鼓励其加入基金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还拟要求其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此外,满足上述条件的机构还必须要设立专门的部门从事公募基金业务、要有必要的场地设备设施、有不少于10名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等。

  这一系列条件对于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或许并不难实现,满足这些条件的公司也不在少数。但对于私募机构,近两年日子过得比较艰难,很多公司甚至处于产品清盘、裁员减幅的困境中,如此条件或许短期内难以实现。

  崔晓军认为,上述条件对于目前的私募公司来说还是比较严格的。以最新披露的数据统计,规模合计在30亿元以上的寥寥无几。从投资意愿的角度来说,公募基金管理的成本要高于私募基金,所以对于私募机构,如果没有足够的品牌优势,多数私募基金不会轻易去涉足公募基金的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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