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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外汇优惠政策助大连新一轮对外开放

2015-08-2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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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外汇局结合大连对外开放和金普新区定位于“一地一级三区”的实际,制定并实施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开展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等七项外汇创新政策。七项外汇管理新政实施以来,市外汇局积极主动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大连市外汇局结合大连对外开放和金普新区定位于“一地一级三区”的实际,制定并实施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开展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等七项外汇创新政策。七项外汇管理新政实施以来,市外汇局积极主动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市外汇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外经贸局,以便利我市企业境外并购为突破口,仔细梳理出10余家境外并购意向企业,对这些企业进行现场政策辅导和业务办理。调增大连地区装备制造业企业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支持大连地区装备制造业企业发展,通过充分论证,已向我市2家有短期外债指标需求的重要装备制造企业各核定3000万美元短期外债指标,用于境外采购原材料。支持企业按照比例自律政策借用外债资金,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家企业按照比例自律管理规定办理了5笔外债借款,总金额24070万美元。
自本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两项简政放权、便利企业的外汇管理新政策开始实施。新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取消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管理,企业往返外汇局办理业务的时间和次数将明显减少;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实行意愿结汇管理,即企业可自行选择结汇时点,丰富了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手段;三是通过大幅度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有效提高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程度。通过测算,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后,年均为企业节省行政审批时间约3500小时。如按2014年大连辖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13.8亿美元计算,企业可通过自行选择结汇时点,节省汇兑损失约2.76亿美元。
 市外汇局本着简政放权、便利企业的原则,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使优惠政策能够惠及到更多企业,更好地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和金普新区创新发展,引领大连新一轮对外开放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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