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口水产品时,需要依照相关流程取得必要的证件后进行申报。在进口申报阶段,企业应按照要求将相关证件信息填报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直接申报。该系统会自动比对证件信息,一旦发现申报信息与证件填报要求不符,系统将会提示比对不通过。
在水产品进口申报过程中,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企业特别留意。首先,企业在报关单的“随附单据”代码栏中应填报监管证件代码为“U”,并在编号栏填报《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的编号。其次,《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实行“一批一证”管理,每份证明仅供一次报关使用,且每份证明只能填写一个鱼种信息。
另外,对于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的水产品,企业需要持有《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然而,这类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以及从上述区域和场所运往境内时,则无需办理《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
因此,在水产品进口申报过程中,企业务必严格遵守以上注意事项,确保按规定提供正确的证件信息,以顺利完成进口手续并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发生。同时,企业在申报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咨询,以确保进口业务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