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险的寿险和重疾提前给付相同好还是不同好?为什么?哪个多好呢?
专家分析:
这两类产品各有特色,万能的灵活性是不错的,帐户里的各种费用比较多也复杂,适合定期保障客户或高端客户;传统保障的比较稳健安全,除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功能,还有保费豁免功能,在缴费期发生重大疾病,赔付疾病保障,以后保费不用再交,合同继续有效,以后还可以转养老金!有事保事没事养老!
首先,在一个保单里面,重疾保额是不能超过主险保额的。至于重疾是否要跟主险相同,实在是没有千篇一律的答案,要看您个人的需求,和所拥有的其他保障的情况,是不一定的。如果重疾保额做得比主险小,那么万一有重疾赔付后,主险合同不会被终止,等比例减去保单价值里面的钱后,主险合同还是继续生效的,您还可以享受公司的月复利滚存,您还在万能账户里存钱进去。重疾保障终止。
因此,具体的情况要具体分析,就我个人而言,还是做不等额好些。
案例分析:
万能险还是建议寿险保额高于附加重疾险保额,当发生重疾的情况时,可以先赔付重疾险保额,该项附加险终止,但主险还是终身有效的,这样可以保证还有一部分保障存在。万能险涉及的内容很多,可以灵活搭配,适合现代人的保障要求。
万能险相对于传统险是比较复杂。最好不要相同,如果保额不同,因患重疾给付后该保单还继续有效,如果相同,重疾提前给付后保险合同就终止了。
对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没有准确的答案,这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1,万能主险与附加重疾等额的话,如果重疾赔付之后,合同就终止了。
2,附加重疾如果小于万能主险,如果重疾赔付之后,保单价值继续有效增值,等我们百年之后再拿其中的差额部分。
3,至于是否要等额,还要看您是否注重重疾保障。
万能险寿险与重大疾病保额相同的话,只能是重大疾病保额低于万能险寿险保额。那么会有2种情况:
第一种,当万能险保单价值小于附加重疾保险保额的时候,特别注意这个时候是按照附加重大疾病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赔付的
被保险人经医院(见8.8)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照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这个时候是按照重大疾病保额赔付的)给付申请书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主险合同保单价值均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如果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主险合同终止。
第二种情况是,当万能险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大于附加重疾保险保额的时候,特别注意这个时候是按照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105%倍赔付的
被保险人经医院(见8.8)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照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这个时候是按照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105%倍赔付的)给付申请书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主险合同保单价值均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如果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主险合同终止
综上所诉,
第一种情况,发生重大疾病赔付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主险合同保单价值均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但是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不过保额很低,账户价值也同比例减少,如下面的例子:
假如选择年缴4000,主险保额15万,附加重疾保额10万,发生重疾赔付是的保单账户价值是8万,那么赔付10万重疾后,主险保额剩下5万,保单价值等于8万*(1-10/15)==8*0.333==2.66万。
重疾赔付后,主险保额不得上调。这个时候赔付时客户的总利益是12.66万,
假如客户选择主险的重疾都是相同15万的保额,那么出险重疾后,可以一次性赔付15万,赔付时客户的总利益是15万。
第二种情况,按照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105%赔付后,账户立即归零,主险合同随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