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险和附加险同时赔付吗
主险和附加险是不是可以同时赔付,还是要看其合同中的规定条款进行确定。
因为附加险依附于主险,两者的保障合同也都是各自一份,所以,其保费标准、理赔规定都存在差异,对于同时赔付的可能基本很小。
另外,附加险的出现就是为了防止主险保障中存在一些突发情况,所以其理赔 内容事项通常也属于主险,对主险的保障效力并不存在影响。不过,若主险已经进完成了理赔,且合同保障约定终止结束,那么附加险也会同时失去自身的保障效力。
二、主险和附加险的关系
因为主险也叫做基本险,该类险种可独立进行承保、购买,所以附加险是依附于主险的,不可以单独投保。
同时,主险和附加险在保障作用上也存在不同。主险主要指的是:寿险、重疾险等险种,其承担的保障风险往往较大。附加险则多为风险较小保障,如:住院医疗险、保费豁免功能等等。
所以,主险和附加险之间可以看作为主从关系,附加险是可以理解为对于主险保障的一种补充。只有在主险存在的时候,附加险才可以依附存在,附加险投保的前提条件就是有主险存在。若当前主险保险合同解约、保障期满、保险效力失效等原因导致其保障效力终止,附加险合同也将随之消失停止。
三、主险和附加险的交费期限相同吗
主险和附加险的交费期限可能是一致的, 也可能是不一致的。
如附加险形式的医疗险通常为一年期,缴费一年保障一年。不过,有些附加险的缴费时效是跟随主险的。所以,主险和附加险的交费期限还是要以投保产品的合同条款为准。
同时,一些主险、附加险产品的售卖方式为捆绑销售,而一些主险和附加险则是按照投保人自身的保障需求来自行组合的,所以这种情况也会影响到主险、附加险的保障时间。
不过,若是自身情况允许,拥有足够的保费预算,还是要尽可能为自己的主险增加一份附加险来使得保障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