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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智胜人生万能险几个问题

2015-09-06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请问,平安保险智胜人生万能险一些问题; 答:万能分红不确定,无法准确地知道你10年后能有多少。 而且你附加保障太多了,利息肯定不够扣的。 你可以按每年4%的利息计算收益,记得扣掉4个附加险的保险保障费用。 我感觉你10年应该回来不了本金。<br />问:平安智胜人生终身寿险万能险自杀也赔付吗 答:自杀,必须是保单生效,满两年之后,保险公司,才可以赔付。<br />

1、智胜人生的持续交费奖励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补交的期交保险费能否享受到持续交费奖励?

答:如果前4个保单年度客户均按时交费,则在累计交满前5年期交保险费时,发放第一次持续交费奖励,额度=期交保险费*5*1%;累计交满前10年期交保险费时,发放第二次持续交费奖励,额度=期交保险费*10*1%;累计交满前20年期交保险费时,发放第三次持续交费奖励,额度=期交保险费*20*1.5%。以上奖励将直接计入客户的保单账户价值。

客户如有缓交保费,补交后仍可享受持续交费奖励,即只要累计交满以上年度的期交保险费即可享受。

例如,客户前7年均按时交费,第8-11年缓交,第12年补齐全部欠交保费,则第12年客户将得到持续交费奖励,金额=期交保费*10*1%。

追加保费不享受持续交费奖励。

2、增加期交保费后持续交费奖励如何发放?

答:举例说明,如果客户前三个保单年度期交保费4000元,之后增加期交保费到6000元,在累计交满前五年期交保费后,持续交费奖励=(4000*3+6000*2)*1%=240元

3、附加重疾后,如果发生重疾理赔,理赔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保单价值如何变化?

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保单价值均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险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

例如: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附加重疾基本保险金额5万

当保单价值为2万时发生重疾,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为5万,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1-5/10)=5万,保单价值=2*(1-5/10)=1万

当保单价值为6万时发生重疾,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为6.3万,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1-6.3/10)=3.7万,保单价值=6*(1-6.3/10)=2.22万

当保单价值为12万时发生重疾,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为12.6万,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1-12.6/12.6)=0万,保单价值=12*(1-12.6/12.6)=0万,主险合同终止。

4、智胜人生及智胜重疾的保障成本如何计算?

答:智胜人生(或智胜重疾)标准体的年保障成本=主险(或附加重疾)危险保额/1000*该保单年度初被保险人年龄对应的主险(或附险)年保障成本表上的每千元危险保额费率;

其中:

主险危险保额=结算日零时的主险保险金额-保单价值,

附险危险保额=附加险保险金额-附加险保险金额/主险保险金额×主险保单价值,

主险保险金额=保单价值的105%和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两者的较大者。

附加险保险金额=保单价值的105%和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较大者。

日保障成本=年保障成本/365。

每月扣除的保障成本=日保障成本*当月实际天数。

非标准体的年保障成本将根据其风险程度相应增加。

5、什么是危险保额?是否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答:危险保额是指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实际承担的风险,主险危险保额=结算日零时的保险金额减去保单价值后的数值;附加险危险保额=附加险保险金额-附加险保险金额/主险保险金额×主险保单价值。危险保额不一定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以主险为例,某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价值为5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0万,根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为10万元。但是,这10万元并非保险公司为客户实际承担的风险,其中有5万元的保单价值本来就归客户所有。因此,公司为该客户实际承担的风险只有5万元,这5万元就是危险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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