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上海 太平洋人寿 宋战国
[摘要] 35周岁的金先生,是一IT企业的技术主管,很有家庭责任感和风险意识较强,因此购买了2份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资料:金先生,35岁,IT/通讯,IT企业技术主管,月均收入20000元[侧重需求:其他 ]
保障方案:
金先生,35周岁,某IT企业技术主管,事业有成,家庭责任感和风险意识较强。为自己投保2份“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2万元,基本保险金额73228元,1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利益
金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一、年金:
自合同生效三个月后的对应日起至59周岁,金先生每年可领取2196.84元。自60周岁开始至79周岁,金先生每年可领取6590.52元,上述年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
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59周岁时累积年金可达80095.17元,到80周岁时累积年金可达331403.05元。
二、祝寿金:
金先生80周岁时可以领取祝寿金146456元。
三、身故保障:
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最高20万元。
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注:
一、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二、红利是不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