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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妈妈生“单独二孩”今后也可享生育保险

2015-11-18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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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北京、上海两地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落地,南京的一些“二胎准妈”,或者打算要继续“奋战二孩”的妈妈们也对二胎生育的相关保险、假期等关注起来。

近日,南京市民彭女士来电咨询,自己2011年生了儿子,因为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符合国家目前的政策,她去年年底怀孕,“二宝”在肚子里已经4个多月,自己工作单位的社保也已经交了一年多,她想知道,这次生“小二子”,自己是否可以和生老大一样,能享受生育保险呢?

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分娩的当月是参保状态,并且分娩当月往前推,连续交社保满10个月,是可以享受生育金待遇的,但有一个条件,因为是二胎,就必须要有二胎准生证,有这个证,符合交社保条件,就可以享受。

近日,北京、上海两地陆续落地“单独二孩”政策细则,南京的妈妈们也坐不住了,而对于二胎的政策,不少跃跃欲试的“单独二孩准妈”,想了解在生育保险政策方面,有哪些已经与“单独二孩”政策对接上了?

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还是以计生部门的政策颁布为准绳,关键是看在计生部门那里有没有办到二胎准生证,以前夫妻必须是双独可以办到,但从今后衔接来看,单独今后将可以办到。“要看计生部门什么时候可以开出单独二孩的‘准生证’,只要生的二孩有该准生证,到社保方面,只要交保险的记录都够,就直接给办理。”

在单独二孩具体政策细节出台之前,如果已经有孕,但孩子出生前,赶上了政策落地,这样的情况,能否享受生育金?

南京市人社部门表示,生育保险是要求分娩妈妈在分娩日起一年内去人社部门报销的,如果当事妈妈在分娩的一年之内,也就是孩子满周岁之前,能够办到二胎准生证,证明孩子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出生的,就可以申请报销,但是超过一年,就无法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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