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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上调

2017-05-271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住房公积金2016-2017基数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来确定,缴存金额=基数*(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br />问:2016年重庆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公积金没有统一缴费基数,他的缴费基数就是你个人的实际收入。<br />问:关于调整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最高最低怎么计算 答: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br />

06月14日讯,【重庆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上调】13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公布了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每月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847元,职工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在此基数上,按照其单位规定的比例进行缴存,小编注意到,该缴存基数较去年的15523元增加了1324元。

小编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我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847元。小编发现,这一上限比去年的缴存基数15523元增加了1324元。缴存基数下限则为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这只是一个高限,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按照这个基数进行缴存,具体的金额,还要根据每位职工本人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算。”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小编,该上限适用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2017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相关政策:

重庆市关于确定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分中心、办事处、处室,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7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847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所称“年度”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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