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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盐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

2015-07-15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浙江嘉兴海盐县的吉安纸业社保,公积金的交钱基数... <p></p>答:按规定应该都是按实际工资,前提不低于最低基数! 不过一般公司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的!<br />问:海盐有哪些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 <p></p>答:公积金跟企业性质无关,只是跟职工的户口有关。如果职工是城镇户口,那么公司是必须给上公积金,否则就是违法。如果是非城镇户口,那么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公司为职工上公积金。<br />问:海盐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几年? <p></p>答:一般都是最多贷到退休年龄 二手房的话最多贷20年(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0年)<br />

7月15日讯:海盐县公积金缴存单位本月起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记者昨天从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盐县分中心获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本次调整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

自今年7月1日起,全县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各单位在9%至12%范围内自行选择确定。

职工缴存工资基数上限原则上不超过县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061元,其中有条件的单位在全员建缴的前提下,经海盐县分中心核准,可适当放宽到5倍,即28435元。职工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原则上不低于县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12元,其中确有困难的企业(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海盐县分中心核准,可按县政府公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确定。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今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海盐县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海盐县分中心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合理安排,相互配合,确保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工作有序进行。截至6月30日,共有563家企事业单位办理了调整手续。

今年,海盐县首次把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并对全县规上企业、外资企业建制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情况和社保缴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向未建制企业发放宣传资料,按照广覆盖的要求,对公积金扩面对象作了调整,通过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扩大覆盖面。上半年,全县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成绩喜人,新增归集单位229家,新增职工3561人。其中,实际净增2181人,已完成年度计划的87.59%。

该人员表示,海盐县分中心将继续坚持“依法建制、分类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全力推进全县企事业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和上市企业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照“低门槛、高建面”的办法,逐步提高建缴比例,还将研究并制定工商个体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法细则,把工商个体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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