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讯:上月初实施的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新政,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目前已有近400名自由职业者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每天平均有10人办理这项业务。
5月初,我市出台了《关于镇江市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规定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自愿缴存人),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5月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当天就有一位职工到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了此项业务。5月底,有208位自由职业者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到目前这一数字已近400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唐广表示,很多人有住房公积金需求,之前只有在职职工可以缴存,自由职业者无法享受,部分自由职业者只能通过代理公司缴存,有的甚至通过中介,增加了代理缴存人员的风险和成本。2015年,市区商品房销售近16000套,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有6000户不到,这意味着有三分之二的购房者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住房公积金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此次开放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是为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让更多人能够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带来的好处。
另外,低利率贷款是住房公积金最大的优势,这也是吸引自由职业者办理的主要原因。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测算,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平均贷款额为30万元,平均贷款年限近20年,据此测算平均每户可减少利息支出7万元左右。
据了解,自愿缴存人正常缴存6个月后,有购房行为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受理、额度测算及担保方式等与正常缴存职工一样。自愿缴存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也按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执行。
同时,唐广提醒打算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自由职业者,想在镇江购房的,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没有则需要慎重考虑,因为住房公积金并非储蓄,自愿缴存后的提取使用应符合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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