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讯:日前,泰州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调整,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原来最高额度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推进该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将为全市实现房地产“去库存”目标、平稳房地产市场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同时,也将进一步满足部分职工对贷款额度提升的需求。
以往有不少在外地工作的泰州人回乡看到房产开发商纷纷打出“回乡置业”的广告,虽然心动但却不能行动,因为“回乡置业”在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未调整前只能是个念想。
该负责人说,从现在起,“回乡置业”有了政策保障。根据新政,在外地缴存公积金而到泰州购房的本市户籍职工,可以在该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该市将采用“公转商”贴息贷款模式来办理异地贷款,这样不会增加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负担,同时,购房人能够快捷地办理贷款手续并及时拿到贷款资金。
据了解,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回泰州购房时,先向泰州市公积金中心咨询贷款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然后到其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再携贷款材料到泰州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购房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后进行贷款贴息审批并由承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发放,随后市公积金中心将购房者贷款情况书面反馈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以前,对于房屋被征收的职工来说,需要有“补差”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新政,凡房屋被征收的职工,无论选择产权调换或者用征收补偿货币购房,无论是否补差或者减免契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举例说,被征收人拿到房屋征收款50万元,再去买一套60万元的房子,差额的部分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如果买一套40万元的房子,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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