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讯:新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后,新疆将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扩大使用群体,激活收入“夹心层”的住房需求,力争将个人住房贷款率提高至70%的水平。
据了解,2014年全疆14个地州市中,有8个地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70%,分别为哈密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巴州、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另有6个地州市个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昌吉州、伊犁州、博州、吐鲁番市、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其中,昌吉州个贷率91.04%,为全疆最高。
今年6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8.89%,其中东部发达省份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普遍高于平均水平,中西部地区则普遍较低。个贷率最高为重庆,高达93.44%,北京为74%,山西省由于房地产市场大幅下跌,当年使用率仅25%,全国最低。
2014年,新疆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14.81亿元,同比增长22.9%,分别高于全国、西部地区12.4和10.1个百分点。而2015年以来,受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新疆房地产业发展呈现出放缓的趋势。截至6月底,全区房地产完成开发投资335.6亿元,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近20个百分点,测算房地产税收约7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左右。
住房公积金是支持住房消费很重要的手段之一,今后自治区将鼓励各地探索放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为自治区稳定扩大内需,拉动投资,保持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据了解,个人住房贷款率是指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当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个贷率越高,说明当地住房公积金使用更活跃,贷款条件也更为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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