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讯:用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异地购房、大病医疗还可以支付物业费,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生活,为向我市低收入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援助,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低收入缴存职工和集中封存职工制定了住房公积金援助提取业务操作规范,并于7月1日起,开办了住房公积金援助提取业务。
低收入缴存职工可享援助
据了解,凡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5%且为最低缴费基数的低收入职工,均可成为此次享受住房公积金援助对象,每年可一次性提取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凡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公积金提取普惠面最大
去年以来,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政策力度和普惠面之大达到历史之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支付购房配套费用、物业费和偿还配偶、父母、子女住房贷款,支付父母子女购房款等情形纳入提取范围。发展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通过互认互贷、本地落实抵押物等方式,为在外省市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提供了大力支持。执行了贷款额度浮动制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0万元。
公积金提取及时到账
在此基础上,该中心积极协调受委托银行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了统一支付和发包支付,提取业务做到了及时到账。在优化简化内部贷款流程的同时,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驻点办理贷款抵押相关手续,进一步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
去年12万职工提公积金
去年一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了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改进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为126652户职工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235451万元、为4332户职工审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2545万元,解决了缴存职工的实际困难,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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