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自7月1日起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4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55万元,分别比调整前提高10万元额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人士透露,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绝大多数城市已上调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如宿州由原来的单方30万元、双方35万元分别提高到单方40万元、双方45万元;安庆由原来的单方35万元、双方45万元分别提高到单方40万元、双方50万元。六安的公积金调整幅度较大,由原来的单方35万元、双方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单方40万元、双方60万元。
此次调高给首次购房者和改善型购房家庭带来福音,缓解其商贷压力。
据了解,2015年1月至5月,全省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平稳。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稳步增长,1月至5月,归集住房公积金185.47亿元,同比增长9.47%;提取住房公积金139.06亿元,同比增长18.14%;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18.08亿元,同比增长21.04%;个贷率82.26%,比去年底提高3.04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0.043‰,低于国家1‰的控制标准,资金风险管理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