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从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存款利率也将同步下调,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调整为2.75%;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50%调整为3.25%;下调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60%调整为1.35%。
常州市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已是今年以来第四次下调利率,与年初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比,5年期以下和5年期以上利率均下调1个百分点,降幅达到27%和24%。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已降至历史最低点。受此影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还贷压力将进一步降低。以办理一笔最高60万元,30年贷款期,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利率调整后,每月还款额是2611元,与年初执行的利率标准相比,月还款额减少340元,预计整个还款周期将减少总利息12.25万元。
工作人员提醒,本次利率调整从8月26日开始执行。8月26日以后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在这之前办理的贷款则暂时按照原利率执行,从2016年1月1日起,再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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