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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绩效奖金、工资列入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08-02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为什么教师绩效工资不计入公积金缴存基数 <p></p>答:绩效是属于奖金的,公积金是按基本工资定的。<br />问:为什么南充高坪区住房公积金没有把绩效工资纳入缴... <p></p>答:交纳公积金, 是由公司去交的, 有的公司为了少出钱, 故意只按最低工资标准交纳,或者按个人基本工资交纳,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br />问: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是否应纳入公积金养老金基数? <p></p>答:很难说是否合理。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可以按职工的月工资或者当地职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因此,没有可操作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但是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来看,应该是按照个人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来缴纳住房公积

昨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工资列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今后每年绩效奖金、绩效工资均应计入当年职工工资总额。

《通知》规定,今后每年绩效奖金、绩效工资均应计入当年职工工资总额。在时间调整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每年7月开始进行调整(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另据了解,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2%。据悉,今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3707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645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400元。

调整解读

●绩效工资方面

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职工因正常晋升、工资改革调整增加的工资均纳入今年7月基数调整时的工资总额进行计提。

●绩效奖金方面

已发放的去年绩效奖金可计入今年7月基数调整时的工资总额进行计提。

2012年、2013年的绩效奖金不列入2015年7月的基数调整时的工资总额进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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