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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问答

2015-10-10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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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南京公积金怎么查询答:去建行的话,带上身份证就可以,但不是每家建行都行,山西路或太平北路上的稍大的行可以。上网的话,直接登陆南京公积金网站即可<br />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基本信息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3〕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13日 <br />问: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看看我的条件怎么提取答:辞职,户口迁出南京……<br />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问答

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登记、封存、转移、启封手续的,职工怎么办?

答: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登记、封存、转移、启封手续的,职工可以按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分中心(管理部)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分中心(管理部)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职工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二)新单位的接收证明(只需提供原件);(三)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四)职工身份证。

问:借款人能否用公积金购房贷款用于买房以外的其他用途?

答:不能。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只能用于购买所购住房,严禁挪作他用。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要配合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如果挪作他用,贷款银行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并中止合同。

问:购买商品房期房,对于房屋的建设进度有何要求?

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商品房期房必须主体封顶后方可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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