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程序
一、缴存开户:“中心”审核单位缴存开户所需资料后,为单位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提交资料:缴存单位将有关业务资料和所填有关表册,连同转账支票一起提交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三、审核资料: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交的有关业务表册及支票进行审核。
四、办理缴存:经审核无误后,签收转账支票,为单位打印省直住房公积金专用收据,在业务表册上加盖住房公积金收款专用章和经办人、审核人名章,连同打印的专用收据一起退缴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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