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丹阳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市民购买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另外一套房产作抵押了。
以往市民需要购房,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另外一套房产作为抵押。使得很多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却不能享受公积金带来的便利。
为了满足职工的购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经过多方努力,推出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今后我市市民购房时,只要开发公司已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交付规定的首付,以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就可以了。但是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对于开发商有一定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中心委贷科薛平告诉记者,按揭贷款是跟开发公司进行一种合作的,签订三方协议的合作协议的贷款,目前为止,丹阳和我中心签订这个协议的就是有天怡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可以办理。还有这个美亚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云阳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办理当中,通泰房地产公司也进行了申请。丹阳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员,只要购买这些房地产公司的房屋的情况下面,就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截至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经接受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200多份,共计8000万元,占全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