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舟山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暂行办法

2015-11-11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舟山市公积金如何可以领取答:一般是到公积金大厅问问看你可以取多少, 或是自己在网上查到自己可取多少钱, 然后让公司的财务写一张单子再去领. 当然也可以直接拿公司给的盖章单子到公积金中心再填金额. 然后公积金中心会给你支票再到银行拿钱.<br />问:舟山市市民住房租每个月一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答:租房合同,根据你租金来的,年租金多少提取多少,去公积金中心拿租房审批单到单位盖公章财务章,然后拿支取单去提钱<br />问:舟山市市民住房租每个月一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答:买房或者房子装修可以使用公积金要不退休时一次性提取,每月提取没听说过<br />

舟山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引导和规范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改善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承租的住房用于本家庭自住;

2、申请人或配偶为承租人且租赁时间连续满一年;

3、申请人或配偶当年未因租赁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

1、可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且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

2、单身职工租用住房建筑面积超过70M2、非单身职工租用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M2的,分别按70M2和144M2计算支付房租提取额;合同约定租金超出租房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平均租金2倍的,按2倍计算,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平均租金价格,市区(含定海、新城、普陀)由市房管部门提供,岱山、嵊泗由当地房管部门提供,无法提供的,可参照市标准执行。

3、提取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到百元止;个人账户已转入中心暂存户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内本息余额,符合销户的可注销个人账户。

三、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非单身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内注明夫妻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经有关部门核实盖章的《舟山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审核表》;

5、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个人私有住房的需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6、房租发票(税务监制)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舟山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

五、本办法由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