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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推出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新政

2015-11-06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5年浙江省社保新政策有没有强制付住房公积金答: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政策范围,归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br />问: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公积金问题答:2010年5月的政策是这样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账户。 但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没说时间限制的,应该可以的,具体你电话问一下:0578-2115216 2213660<br />问:丽水丽水住房公积金封存未满两年可以提取吗答:丽水的好像不行哦,他们政策规定需要封存2年的,我也在等呀,郁闷中<br />

日前,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为高层次人才推出新政。新政策指出,高层次人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仍继续工作的,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至解除工作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止。具有外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也可在我市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政策以外,租住住房的,可每年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此外,在提取、贷款等方面享有特殊优待。

截至2013年底,丽水市共有专业技术人员92940人。其中高级职务7375人(正高496人),中级职务33469人,初级职务52096人;高、中、初级职务人数比为8:36:56。45206人在事业单位工作,占49%,47734人在企业就业,占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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