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资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襄阳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并按相关要求提供下列凭证。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资料: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发票及复印件及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住房状况证明。
(二)职工购买二手房,提供所购房屋的买卖合同、契税发票、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及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住房状况证明。
(三)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市)区级以上房管、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及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住房状况证明。
职工离(退)休的,提供本人的离(退)休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下列资料:
(一)户口迁出本市且调出本市定居的,其住房公积金应转入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账户,提供原单位解聘合同、新单位聘用合同(或调令)、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函》。
(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集中封存户或自由职业者账户时,提供解聘合同。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下列资料:
配偶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供配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还款证明、还款银行近半年内的还款业务流水、夫妻关系证明。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及复印件、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遗赠证明或由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并且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的,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完税发票及复印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须提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职工本人或其直系血亲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包括心肌梗死、尿毒性、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严重精神病、艾滋病)住院治疗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看病费用发票及职工身份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