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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与条件

2015-10-04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芜湖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答: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房金委〔2009〕2号 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惠民效...<br />问:2015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确定答:芜湖公积金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从原来的4.00%降至3.75%;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原来的4.5%降至4.25%,下降幅度为0.25% 公积金利贷款率下降0.25% 20年利息可少缴纳近1万元 以芜湖公积金可申请的个人最高额度30万元为例,20年期等额本...<br />

芜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与条件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1年)以上,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层高超过3米的住宅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为改善自住住房,购买单套住房总价在60万元(含60万元)以下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自住住房,必须在所购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后【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商品房在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有效,超过一年不予受理。

购买二手房在半年内提出贷款申请有效,超过半年不予受理。

公积金贷款流程:中心审批→填写借款合同→办理阶段性担保(商品房)→办理产权抵押→贷款成立→银行将贷款人所借款额如数转入开发商(公司)帐户。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