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

2015-11-21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职工购房后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答:不同地方的公积金政策不一样,建议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br />问: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需要提供哪...答:可以的,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提龋所需资料:1、提取人、购房人身份证;2、备案后的购房合同、缴纳房款收据;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同户籍的提供户口簿;4、提取人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0<br />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职工在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时,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共同资料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加盖预留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的财务印章;

2、支取人身份证。

不同资料

1、购买住房时:

①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次付款的付款凭证。

②购买私房的,应提交经房屋产权交易机构核准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凭证。

③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宜春市公有住房全部产权买卖审批表》及交款凭证。

2、建造住房时:

自建私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土地部门的批文;在农村建私房时,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建房的证明。

3、大修住房时,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修房证明,在农村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修房的证明。

4、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

(一) 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的批文或证书。

(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 出国或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和户口迁出证明,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

(四)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余额证明。

(五)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诊断证明或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和有处分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

以上所指资料,均须出示合法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